劉 征

在便利店裏賣一種野格利口酒,就是瓶子深綠色的那款草本開胃酒。喝起來有些甜,度數也不是很高。店裏有好幾個它的規格,最受歡迎的那個巴掌大小,30毫升左右吧。喜歡喝酒的人都知道,這種計量大小的酒瓶正好可以被放在上衣口袋裏,也不礙什麼事。有些愛喝酒的人甚至會買一個跟野格同樣大小的酒壺,瓶子的形狀也一樣,扁扁的長方形。

尤其在冬天,西裝的材質很厚,在內襯的口袋放上一小瓶,冷的時候拿出來,瓶子還帶着體溫。喝一口,瞬間渾身就都暖起來了。即便單純是為了稍微鬆弛一下,把它貼身放着,也不會有人察覺。而且關於帶這種酒還有一件有趣的事,那就是帶酒和穿衣習慣有着某種實在的聯繫。通常,有帶酒習慣的人會穿比較寬大一點的西裝。倒不是剪裁修身的西裝不能帶酒,而是這種西裝是按照一種叫做自律的現代都市倫理設計出來的,這種倫理要求把自我克制當成是一種高貴的表現,以體現可信度和一絲不苟的狀態。喝酒讓人鬆弛下來的這種作用會損害這種形象。

英國人不像美國人那樣完全受到現代都市倫理的影響,他們喜歡穿絨面或者粗呢西裝,這種粗硬的布料所產生出的隨意感和男性氣息可以減輕西裝剪裁帶來的嚴肅感和精確度,與這一小瓶威士忌最可相配。因為它的小計量剛好也讓飲酒代表了一種有節制的放縱。僅就這點來說,英式西裝就與便攜酒壺很合拍。事實上,回顧便攜酒壺的歷史,會發現這個小器具確實最先風靡於英國。在維多利亞時期,這個小瓶子在英國幾乎達到人手一個的程度。它有時被放在衣服口袋,有時被插到靴子裏,或者放在手包當中。聚會的時候,或者打獵,或者出外散步,隨時隨地都可以拿出來喝上一口。在場的人都不以為悖。便攜酒壺還有一個好處,它完全是一個人的快樂。不像吸煙,還會有一個相讓的禮儀,便攜酒壺是完全私人的。

不過我前面提到的野格利口酒卻是德國的。所謂野格(Jager),正是德語獵人的意思。這讓我想起那部《魔山》,在第六章有一段描述出門滑雪前的準備工作,作者這樣描述:「他在馬褲口袋裝了一點巧克力,在馬甲口袋裏裝了一小瓶波爾多葡萄酒。」然後,主人公漢斯就經歷了一場冒險。因為他在滑雪的時候遇上了暴風雪,只得被迫在野外過了一夜。德國人向來很注重自然,有時候這種自然與某種粗野魯莽聯繫起來,造就了一種德國性格。野格的小酒瓶在德國十分風靡,但並不是英國式的紳士的優雅,反而和自然與粗野聯繫起來了。

從這一點來說,德國人的形象倒與美國還未完全現代化之前的西部片當中的俠客一樣。這些人整天無所事事,要麼整天在大街上閒逛,遇到不順眼的人就和對方決鬥。要麼就跑到鎮上的小酒館喝上一杯。直到有一天,酒廠發現這種小計量的便攜酒壺可以把酒帶出去,就開始批量生產它。現在,便利店裏常會見到這種規格的酒。

它的受歡迎也許來源於它的計量,也或許是因為它授權了一個人偷着樂這種行為的正當性。讓孤寂有了任性和陪伴的雙重意味,既浪漫又懶散又有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