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李運騰形容各被告目無法紀,不重判不能反映公眾憤慨。資料圖片
◆圖為「光城者」過去公開發表煽動言論的片段。 資料圖片
◆2021年7月,警方於「光城者」實驗室內檢獲製造TATP的原材料及儀器。 資料圖片
涉案8人判決

法官批該「港獨」組織襲擊計劃邪惡 如同向社會宣戰

「港獨」激進組織「光城者」成員,密謀以炸彈襲擊法院大樓和海底隧道等設施,8人被控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及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爆炸」罪,當中兩名男主腦分別承認國安法控罪及交替控罪,昨日同被判囚6年,在本案中判刑最重,另一女骨幹則判囚兩年半。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判刑時指,涉案計劃無疑是「邪惡」,案發時香港社會動盪,被告的行徑對市民性命財產帶來可怕風險,形同向社會宣戰,必須判阻嚇性刑罰。本案至此,7名被告已獲刑,其餘一人昨日獲撤銷檢控並釋放。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本案8名被告,同被控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以及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其中5名中學生早前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爆炸」罪,其中歐文被判監5年8個月,陳綽軒、羅啟穎和蘇穎貞判入教導所。至於承認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的主腦何裕泓,以及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爆炸」罪的張昊揚、「光城者」女成員郭文希,昨日在高院判刑。一直未答辯的首被告陳凱量(24歲,司機),昨日控方正式申請撤控,終止針對他的法律程序,獲當庭釋放。

案發時社會氣氛扭曲腐化

法官李運騰判刑指,在閱讀各被告的求情信後,認為信中對被告的描述,與他們在本案承認案情中的形象存在嚴重差異,撰寫求情信的人或許不知道案中眾被告是如何可怕,可見當時社會氣氛扭曲人的道德判斷,將他們腐化成激進分子,所以即使求情信指稱被告有良好品格,也未能有助於被告。

何裕泓謀襲法院釀更大混亂

法官指,何裕泓是案中主腦,招募成員執行計劃,其餘人唯他馬首是瞻。他聯同另一名男學生張昊揚實行計劃,在當時社會動盪不安的暴力事件背景下,本案行為會令社會情況惡化。何裕泓無視法治,計劃造成混亂,更打算在執行計劃時讓同伴冒險,以政府及法院為目標,為大眾帶來可怕風險,罔顧周遭市民安危,遂以監禁10年作量刑起點,基於何曾向警方提供協助,控方亦確認他指證另一被告張昊揚,在認罪扣減及考慮他提供的協助後,判其監禁6年。

至於承認「串謀導致爆炸罪」女學生郭文希及男學生張昊揚,法官指幸好案中沒有造成實際爆炸或傷亡,然而其所為對市民性命財產帶來威脅,目的是造成社會不穩,行徑與何裕泓一樣,形同向社會宣戰,惟兩人角色罪責不同。其中張昊揚,原為控方證人,控方庭上透露,經過進一步調查後,認為張並無告知警方事實全貌,刻意隱瞞自己在事件中的參與程度,控方亦被他誤導,故張由控方證人身份轉為被告。

張昊揚招兵教製彈罪責更重

法官指,張昊揚罪責更重,答應協助何裕泓招募更多人行事,又向何提供製作TATP炸藥的資訊,與製造及引爆僅一步之遙。張作為大學生,比同案中學生被告年長,理應更有學識,而他的證供有誤導成分,令控方評估其他被告時受誤導,故不會因而作額外扣減,遂以監禁8年作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囚6年。

至於女被告郭文希,法官認為她在本案中的角色相對有限,但她為另外兩名激進分子張昊揚及何裕泓牽頭,如沒有她的協助,張昊揚亦無法得到實行計劃所需的人力資源,遂以監禁5年半作量刑起點,因她及早認罪,並向警方提供實際協助,而她正就另一宗國安案於教導所服刑,法官認為如兩案同時處理,刑期可按整體量刑原則衡量,終下令判囚30個月,她無須再就教導所命令服刑。

涉案8人判決

1. 陳凱量(現年24歲,男,司機)

◆獲撤銷檢控,當庭釋放

2. 郭文希(現年21歲,女,案發時讀中六)

◆陳凱量女友,2021年加入「光城者」,與何裕泓在Telegram討論計劃,包括使用烈性炸藥TATP

◆另案承認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判人教導所

◆承認「串謀爆炸罪」

◆判囚兩年半,撤銷之前教導所命令,即時執行監禁

3. 何裕泓(現年20歲,男,案發時讀中三)

◆主腦,綽號「連儂哥」,全盤策劃和招募他人加入炸彈計劃,主責製造爆炸物、烈性炸藥TATP、簡易爆炸裝置和炸彈

◆承認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

◆判囚6年

4. 歐文(現年21歲,男,案發時讀中四)

◆是何裕泓中學同學,經何結識郭文希

◆負責支付房租租用尖沙咀賓館酒店房間,以製作土製炸彈

◆到觀塘法院大樓和屯門法院大樓等目標地方「踩線」

◆承認「串謀爆炸罪」

◆判囚5年8個月

5. 陳綽軒(現年17歲,男,案發時讀中三)

◆到觀塘法院大樓和屯門法院大樓等目標地方「踩線」

◆承認「串謀爆炸罪」

◆判入教導所

6. 羅啟穎(現年17歲,男,案發時讀中四)

◆答應在收取500元報酬後放置炸彈在目標地方

◆承認「串謀爆炸罪」

◆判入教導所

7. 蘇穎貞(現年20歲,女,案發時讀中五)

◆答應為何裕泓四處採購所需的化學品,如雙氧水和鹽酸,以供製作TATP,但最終沒有辦法購入任何原料

◆承認「串謀爆炸罪」

◆判入教導所

8. 張昊揚(現年23歲,男,大學生)

◆主腦,黑暴組織「Black Bloc小隊」成員,綽號「阿零」,前「賢學思政」成員,經郭文希介紹認識何裕泓,承諾會提供金錢資助和協助何潛逃

◆答應招募更多人行事,又向何提供製作TATP資訊

◆參與程度高和誤導警方

◆承認「串謀爆炸罪」

◆判囚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