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終身教授江平於2023年12月19日在北京中日友好醫院逝世,享年94歲。江平是中國著名法學教育家、中國民商法學大家,深深地影響了中國的法治進程。他被譽為中國政法大學「永遠的校長」。

19日晚21時,中國政法大學發布訃告稱,江平先生因病醫治無效,於2023年12月19日12時2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4歲。遺體告別儀式將於12月23日在北京八寶山殯儀館舉行。

率先開設羅馬法和西方民商法課程

中國法律界認為,江平的一生為中國法學教育和法治建設作出了傑出貢獻。中國政法大學校報的報道顯示,1948至1949年,江平就讀於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即赴蘇聯莫斯科大學攻讀法律,從此與法律結緣。回國後,江平進入當時的北京政法學院民法教研室,承擔民商法方面的教學和科研工作。1979年,北京政法學院復辦,江平回到講台並率先開設羅馬法和西方民商法課程。在當時的中國,商法、股份制、公司制度、票據制度等新知識新理念,備受學生歡迎。他主持全校教學工作,開創一代新風,培養許多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作為主要專家參與民法典立法工作

與此同時,江平的法律研究碩果纍纍,備受好評。在立法方面,他與佟柔、王家福、魏振瀛等人共同起草民法通則,並參與了許多民商事規範的制定,與羅豪才、應松年等協作起草了行政訴訟法。此外,江平還參與了《民法通則》的制訂,擔任信託法、合同法起草小組組長,物權法專家起草小組負責人,在《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的制訂中也起了重要的作用,並作為主要專家參與民法典立法工作。

2001年10月,江平與陳光中、 張晉藩一起獲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學校這樣評價道:「他們在國內立法活動中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他們的學術思想已經產生了跨學科的影響,是學術界公認的大師級專家。」

2014年9月,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前夕,江平在中國人民大學出席中國民法典編纂學術研討會期間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專題討論「依法治國」,這在江平看來,是一個可喜的信號,執政黨強調依法治國,就是以史為鑒,避免出現人治悲劇。江平說:「依法治國的目標是法律至上,一切按照法律來辦事,法律的權威不容挑戰,不容置疑。」他認為,依靠法律能夠提升執政黨治國能力,他亦希望這次會議能夠令中共各級官員加強法治觀念,從而推動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

「法治天下」大字矗立於中國政法大學內

江平曾評價自己:「我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學家。我是一個法學教育家。」事實上,無論是法學家還是教育家,放在江平身上,都是當之無愧。如今,他親筆題寫的「法治天下」四個大字,仍矗立於中國政法大學校園內。這是他終其一生的理想,也是中國法學人的思想歸宿。

江平簡歷

江平,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寧波人,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民商法學博士生導師。中國著名法學家、法學教育家,新中國民商法學的主要奠基人之一,被譽為法學界的「良心」、中國政法大學「永遠的校長」。

1948至1949年,江平就讀於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進入蘇聯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56年畢業。留學回國後,他進入當時的北京政法學院民法教研室,承擔民商法方面的教學和科研工作。1979年,北京政法學院復辦,江平回到闊別多年的講台,並率先開設羅馬法和西方民商法課程。

1956年進入北京政法學院(即中國政法大學前身)任教。在他的影響下,1983年改名重建的中國政法大學開啟新紀元。1983年起至1990年,江平歷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校長,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待遇。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趙一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