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女文員早前在Facebook轉載被DQ的前區議員李文浩煽惑杯葛2023年區議會選舉的帖文,於前日被廉政公署拘捕。她昨日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押解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在庭上聲稱不知轉載亦屬煽惑。由於她無律師代表,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2日再訊,待被告徵詢法律意見,並叮囑她不要忽視控罪嚴重性。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不得離港。廉署另已獲法庭簽發手令,通緝身在海外、面對一項控罪的李文浩。

女文員保釋候審下月再訊

女被告楊詩穎(51歲、文員)。控罪指,她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選舉條例》)第27A(1)(b)條,即於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期間,在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使用「EstherSw Young」名下的Faccbook賬戶,在一個名為「西環變幻時」的Facebook群組上,展示一篇日期為2023年12月3日的帖文,煽惑在選舉中投票的另一人以下述方式處置發給該另一人的選票:任何致使該選票在該選舉中根據任何選舉法被視為無效的方式。

廉署在新聞稿中表示,廉署經調查後發現,女被告涉嫌在2023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在網上社交平台專頁轉載的一則杯葛2023年區議會選舉的帖文。該帖文由2021年拒絕宣誓被DQ的前深水埗區議員李文浩,在今次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其中鼓吹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女被告還涉嫌在該則被轉載的帖文加上文字說明,煽惑他人在選票上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令選票無效。

廉署又落案控告發帖者李文浩(29歲)違反《選舉條例》第27A(1)(a)條,「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指他涉嫌在2023年區議會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展示上述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一則帖文。由於李已離港,廉署已向法院申請手令,並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