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根譚·前集》第13條、清刻本《菜根譚·概論》曰:

徑路窄處,留一步與人行;滋味濃的,減三分讓人嘗。此是涉世一極安樂法。

譯文

道路狹窄處,讓一步給別人走;滋味濃厚的,減三分讓別人嘗。這才是最安樂的處世法則。

註釋

(1)徑路:小路,泛指道路。《說文》:「徑,步道也。」

(2)與:給與。《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鄭玄註曰:「與,謂予人物也。」

(3)涉世:處世,此指待人接物的方式。

本篇的主題,一字概之曰「讓」。「讓」字從「言」,「襄」聲,本義是責備。《說文》:「讓,相責讓。从言,襄聲。」此一本義用例,古籍屢見,如《左傳·文公七年》曰:「趙宣子使因賈季問酆舒,且讓之。」杜預注云:「讓,責也。」《國語·周語》曰:「於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韋昭注云:「讓,譴責也。」

至於今日所用「謙讓」、「退讓」的「讓」,本字作「攘」,義指推讓,引申而有退讓之意。《說文》曰:「攘,推也。从手,襄聲。」段玉裁注云:「推手使前也,古推讓字如此作。……凡退讓用此字,引申之使人退讓亦用此字,如攘寇、攘夷狄是也。」古籍中用其本義之例不少,如《禮記·曲禮上》:「君出就車,則僕并轡授綏,左右攘辟,車驅而騶。」鄭玄注云:「謂群臣陪位侍駕者攘卻也。」《漢書·蕭望之傳》:「案望之大臣,通經術,居九卿之右,本朝所仰,至不奉法自修,踞慢不遜攘,受所監臧二百五十以上,請逮捕繫治。」顏師古注云:「攘,古讓字。」

「讓」、「攘」皆從「襄」聲,可以通假,經傳中亦頗多借「讓」以表示「謙攘」、「退攘」義者。後久借不歸,本義廢而借義行,「讓」從此視作「退讓」解。

「禮」亦是「讓」

退讓,指凡事多為人着想,多留一分餘地給別人,是中國傳統文化其中一項核心價值觀。儒家推崇「禪讓制」,即讓出帝位予其他賢者,傳說當年堯曾讓位給舜,舜又讓位給禹,故韓愈《原道》提出「道統說」曰:「堯以是傳之舜,舜以是傳之禹,禹以是傳之湯。湯以是傳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傳之孔子,孔子傳之孟軻。」即以堯舜為天道傳承的起點。又儒家思想以「仁義禮智」為做人的基本四德,其中「禮」即禮儀、禮讓,亦體現了「退讓」的價值觀。

至於強調「無為」、「不爭」的道家學說,闡揚「退讓」思想之處更多,如《老子》第9章曰:「功成身退,天之道也。」第67章又曰:「我有三寶,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不敢為天下先」即為「退讓」,是老子處世三大原則之一。老子認為,君子如果謙虛退讓,「不敢為天下先,故能成器長」;否則,如果樣樣搶奪不讓,「舍後且先」,只會自招怨恨,甚至換來「死矣」的嚴重後果。

退一步海闊天空

戰國時代,趙國的藺相如因完璧歸趙和在澠池之會上立了大功,獲封為上卿。大將軍廉頗不服氣,揚言要當面羞辱藺相如。藺相如不想與廉頗衝突,於是每逢上朝之日,即推說抱恙,避免跟廉頗爭逐位次先後。有時候,相如在路上碰見廉頗,也會立即把車子轉向迴避。門客以為藺相如懦弱,紛紛提出請辭。藺相如解釋自己處處退避,並非出於畏懼,而只是將國家放在第一位,不想他國因知悉自己與廉頗將軍衝突而乘虛入侵。廉頗得悉藺相如的用心後,深感慚愧,親身負荊請罪,二人從此結為刎頸之交。

這個故事,雖然距今已二千多年,但對我們仍有借鑒意義。人與人相處,難免會因彼此身份、地位、性格、態度等不同而有矛盾,如果動輒發生衝突,冤冤相報,只會沒完沒了,徒添仇恨與煩惱。有時候,只要不涉及道德原則問題,許多所謂衝突,都可以容忍相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一時的退讓,並非代表膽怯畏懼,而可能是像藺相如一樣,懂得以大局為重,先國家之急而後私讎也。

俗語說:「退一步,海闊天空。」如果我們大家都能以如此豁達的態度來待人處事,自然可以避免生活中許多無謂的是是非非,社會也將變得更加和諧。

謝向榮教授(香港能仁專上學院文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