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樓市熾熱時,曾有市民放棄買樓,改買遊艇為家。香港遊艇業總會主席周基倫指,除獲發牌的漁民外,普通市民長居遊艇或船隻上都屬違法行為。不過,買樓可以做按揭,買遊艇也可做按揭,只是買家多以一筆過付清為主。

遊艇僅可作遊樂用途

大約十年前,香港樓價逐步攀上高峰,當時有報道指有港人改購遊艇為家,而在新冠疫情期間,亦有船東出租遊艇作「宅度假(Staycation)」。惟周基倫直指,在遊艇居住屬違法行為,「海事處好耐以前會發牌給漁民,讓他們可以住在船上,現時已經停止發放此類牌照」,呼籲市民不應該長住遊艇。

香港文匯報翻查海事處資料,根據《商船(本地船隻)(證明書及牌照事宜)規例》規定,遊樂船隻的船東或承租人,只可使用船隻純作遊樂用途。在香港水域使用遊艇作居住用途,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要成為住家船隻,必須在《商船(本地船隻) (住家船隻)規則》生效前已領牌,否則任何船隻都不可在香港水域用作住宿,惟海事處早已不再發出新牌照。

新艇落海每年跌價10%

此外,遊艇售價動輒300萬至400萬港元起,中小型機動遊艇更索價近千萬港元或以上,媲美一個近600方呎的太古城兩房單位。周基倫表示,買遊艇可以承造按揭,但港人大多一筆過付款,亦極少按揭公司願意承造遊艇按揭,全香港只有一兩間按揭公司做遊艇按揭。主因是二手遊艇折讓與汽車相若,以機動遊艇為例,新船落海後,每年大約跌價10%;落海5年的遊艇在二手市場放售,售價會比同款新船平一半,若船主斷供,加上二手艇折讓大,易手困難,按揭公司承受的風險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