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裁定許金山上訴得直。(資料圖)

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前副教授許金山涉嫌殺妻女案,他早前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判囚終身。許金山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今日(21日)5名法官一致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發還重審。

終院認為,當時負責審理的法官張慧玲錯誤指引陪審團,可導致陪審團存有極大偏見。

判詞指出,審訊關鍵在於誰人將瑜伽球放在車內以及有何原因。判詞提及,死者死後一年,許金山被捕時,警方在他的書房抽屜發現一個瑜伽球氣塞,但無證據證明該氣塞與涉案瑜伽球有關。終院同意並裁定,法官實質上容許陪審團忽視證物員搜查車輛前,該氣塞被誤放別處、或不慎被移離車輛的可能性,並單憑揣測涉案車尾箱狀況而作出推論。

終院認為,法官至少應提醒陪審團注意案中並無證據顯示,抽屜內氣塞與車廂內的瑜伽球有關。終院裁定,當時法官的指引可能導致陪審團採納法律上不容許的思維,否定許金山次女使用一氧化碳滅蟲的可能性,繼而排除她將該瑜伽球放進車內。

案發在2015年,許金山的妻子及次女被揭發在西貢西澳村對出巴士站一輛私家車內昏迷,其後證實死於吸入一氧化碳。法庭2018年裁定,許金山謀殺妻女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許金山去年遭上訴庭駁回定罪上訴,今年6月在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

案中兩名死者分別為許金山太太、47歲黃秀芬及次女16歲許儷玲。

責任編輯: 孫佳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