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與B所服務的康×軒,與香港文匯報早前報道的涉嫌串謀中介剋扣護工血汗錢的院舍瑞×護老中心,雖經登記操作,轉移管理權,但實際負責人同為早前被警方扣查的兩呂。有護工稱,因早前向勞工處投訴院舍違約,而被約談的東主惡語相向,逼其「自願」離職。
A表示,自己是通過中介在網上認識了鄔××,後者又將A聯繫方式給了文××,再由文將其微信推給了呂××(男)並安排視頻面試。A說,鄔負責與內地中介聯繫;文負責與香港院舍聯繫,並在A入職後負責與呂之間每月工資返還問題與A溝通。不過,兩人都並非內地中介和涉事院舍的工作人員。
A稱,在視頻面試時,呂有親口說過,工資只開9,000元港幣,但工資卡每個月會到賬14,150元,多餘的部分需要退回。據內地中介提供、與疑為鄔於去年7月23日的微信聊天紀錄顯示,有人在商議用何種方法將高出9,000元的工資套取出來,其中疑為鄔的人草擬了一個欠條,詢問內地中介是否可以讓護工A簽署,內地中介稱不可以。鄔又稱,是否可以用培訓名義將錢套出來。並稱呂老闆擔心護工不會將多出的錢吐出來,但香港院舍不擬相關協議,要求鄔和內地中介方面進行風險把控。
去年9月入職後,A被要求半年內要扣除總計61,800元的「勞務費」給「中介」,並首月轉賬給鄔11,800元,隨後兩個月,又每月向文轉賬8,000元。以後數個月中,A向文轉賬金額控制在5,100元到5,200元之間。一份由A提供的微信聊天紀錄截圖顯示,2022年10月14日被標註為「文姑娘」的人問A:「上班不可以帶電話嗎?今個月你已(收)左(咗)多少錢糧,呂先生說已補回錢比(畀)你。」A回答:「扣完11,800元,還了480元給同事,還有900多元。」「文姑娘」隨後追問:「收到,下月出糧你可畀10,000元嗎?我要回覆呂的。」
稱若想續簽 需再付24000元「勞務費」
今年3月底,香港文匯報報道出街後,疑迫於輿論壓力,以及應付政府部門調查,同時需安撫院舍內的內地勞工,涉事院舍在5月給護工實發4月份工資14,150元薪金後,再未要求護工向中介方面按月轉款,但護工需要向院舍每月繳納10%的住宿費。未料,5月底A再次接文電話稱,若想續簽第二年,需再支付24,000元港幣「勞務費」。「聽到這個消息我很吃驚,因為今年還有5個月便滿結束了,再交了這筆費用算下來,平均每月到手的錢比之前還要少一千多塊。況且這筆錢之前沒有任何人告知我要收。」
鄔其後也以文名義聯絡A,並約A在炮台山港鐵站見面。「她說我交了這筆錢,相當於第二年每個月工資有一萬多元。」A隨後向呂女投訴,表示與院舍簽署兩年合約,意味着第二年合約的簽證已包含此前交付的中介費內。 「當時老闆叫我不要理會,說公司會和我續簽。不過沒幾天又跟我說,還是要和中介方面好好談談。她還說如今已經不管院舍,新負責人有理由中斷我和院舍之前簽訂合約。」
A說,今年8月初,新上任的錢姓負責人找到她,並讓她加一個微信名為「紫氣東來」的人,稱是和呂有合作的中介。後者要求A繳納14,000元港幣的續簽「勞務費」,但拒絕透露公司名稱。
據香港文匯報記者了解,被要求繼續繳納續簽「勞務費」者,還有比A晚入職半月的同事B。而在呂所控的另外一間名為瑞×院舍中工作的D與E,也曾收到過「中介」不同額度的續簽通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