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簡程序 造地發展
◆北部都會區允許土地業權人在配合政府要求下、擁有九成業權亦可申請換地。圖為元朗橫洲棕地。 資料圖片
◆右起: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常秘(規劃地政)何珮玲 。 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政府負責收回少數地權 補價後交予發展商

北部都會區以及交椅洲人工島為香港未來發展帶來新動能,造地建屋雖有難阻,但香港特區政府新一份施政報告已提出新思維助「開路」。發展局昨於記者會指出,未來造地需加入新思維,加快私人土地換地速度,本來換地需百分百業權,但政府將會在北部都會區允許擁有九成業權土地的持有人參與換地,餘下一成由政府運用公權力收地,加快換地速度及效率。有業界人士贊成政府做法,認為既不用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又能提升土地開發效率,屬「Win-Win」雙贏做法。◆香港文匯報記者 黎梓田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在記者會上指,政府將擴大「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至所有新發展區,會於北部都會區允許土地業權人在配合政府要求下申請換地,例如能配合時間表。甯漢豪表示,以往換地業權人需擁百分百業權,但面對祖堂轉售困難等情況,施政報告提出放寬擁有九成業權亦可申請換地,再由政府行使公權力收回剩餘的一成土地,並交由業權人發展,預計能節省時間及金錢。

甯漢豪說,有關做法的好處,是政府不用啟動收地程序,可節省時間及現金流,不用「掏荷包」作出賠償,也不用當局去做土地平整;在開發土地時,或可與鄰近由同一業權人持有的土地互相配合。

各區域列明適合產業

施政報告提到,擬擴大「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至所有新發展區,並改善執行安排,包括擴展換地安排至指定產業用地和私營社區/福利設施用地,以及促成已擁有發展用地內90%或以上私人土地的業權人作統一發展。

政府消息人士指,原址換地計劃不再局限於商住用途,當局將因應個別新發展區的定位,設定指定產業,在推出換地申請時推出作業備考,列明適合換地的產業,當局亦會協助未能取得餘下不足一成業權的發展商收回相關用地,並以補地價方式將有關土地交予對方作整體發展,而原址換地除了可推動產業發展,亦有助政府的現金流。

消息並指,發展局在古洞北/粉嶺北推出的原址換地的反應不俗,當中有7宗已獲批,有3宗則在處理中,相信新安排下,該3宗申請有望推展。

另外,甯漢豪又指,規劃土地時的配套也要創新,例如規劃土地用途要容納不同的配套用途,以免有改變時又要走法定程序。而除了賣地,新田科技城亦有有限度招標,創科及工業局將會就此再研究。此外,換地模式在古洞北可行,將不限於住宅物業用地,會推展至其他用途用地。

七區1300舊樓降強拍

市區方面,甯漢豪表示,強拍門檻分為舊區內60年樓齡,以及全港70年樓齡以上的舊樓,以上都會納入新的門檻,但強調並非全部都一定強拍,因為要由土地審裁處判定是否已到需要重建的情況,還要訂明賠償額等,務求讓業主有合理補償。她透露,明年會設立新的辦事處,幫助小業主在聆訊前獲得各項專業意見,包括估價、法律服務和協助搬遷搵樓。

她又提到,市區重建涉及強拍最低門檻,是六成半而不是六成,是因為參考香港周邊地區之後,認為六成門檻較其他地區低,因此不把門檻降到六成。

具體而言,施政報告宣布加強放寬強拍門檻的政策針對性,較低門檻應適用於重建迫切性較高的舊區高樓齡樓宇,包括油麻地、旺角、馬頭角(土瓜灣及九龍城)、長沙灣及深水埗、荃灣、灣仔、西營盤及上環。只有在上述「7個指定地區」內,樓齡50年或以上的物業才可將申請強拍門檻降低至七成,60年或以上樓齡物業則降至六成半;至於「非指定地區」內50年或以上樓齡物業仍維持八成,而60年或以上樓齡物業則是七成。目前全港約有9,500幢50年或以上樓齡物業,至於「7個指定地區」內則有約4,000幢50年或以上樓齡物業、近1,300幢60年或以上樓齡物業,以及約400幢70年或以上樓齡物業。發展局會闡述最新建議,今年底提出法例修訂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