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 建
香港房屋供應緊張,尤其是由政府主導興建的公屋為甚,輪候時間動輒幾年以上,不少基層家庭只能屈居在環境惡劣的劏房,苦苦等候房屋署的一信通知,單身人士甚至守候十多年仍食「白果」,最長等候時間超過30年。豈料這邊廂有人苦盡一生排隊上樓,那邊廂卻有人濫用社會資源,利用公屋作出租用途,化身成為Airbnb 民宿轉手圖利,或是長期丟空單位,出現「有屋無人住」的尷尬情況。
據房屋局資料,在2021年至2022年度,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單位約有1,300個,去年更增至2,200個。筆者認為,濫用行為往往不容易被發現和舉報,成功收回的單位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但實際情況比官方數字更為嚴重。要徹底解決香港房屋問題,除了加快覓地建屋,大幅增加房屋供應量,當局應全面檢視現行的公共房屋管理政策,完善公屋分配制度和打擊濫用情況,以多管齊下的方式解決問題,確保資源用得其所。
新一屆政府經常強調要「以結果為目標」筆者十分認同並支持,亦非常欣賞真正做實事,為民生排解憂難的官員,新上任的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便是好例子,甫上場展示其打擊濫用公屋的決心,揚言「搵到(濫用公屋個案)絕不手軟」。要知道,打擊濫用公屋絕非一朝一夕能解決之事,過程中涉及多部門的合作,需要統籌制定政策、加強監管執法、落實資源分配等多方面的配合,當局如今願意迎難而上,確實是展現出撥亂反正、積極有為的作風。
濫用公屋問題一直為人詬病。年中發生的蔡天鳳案件正好揭示出當局在處理公屋、居屋申請的過程中存在極大漏洞。何以死者前家翁、案件疑犯鄺球持有價值逾7,000萬元何文田加多利山豪宅單位,仍然能以「綠表人士」身份購入居屋單位?對公眾而言,有關情況實在令人擔憂,更難免令人質疑政府監管不力,前線人員是否疏忽、失職。
當局是次宣布推出優化「富戶政策」及「加戶政策」一系列措施,正正是回應公眾對政府監管不力的疑慮,同時針對公屋濫用問題採取實際行動。事實上,自10月3日起,當局就已經向首階段8.8萬戶公屋戶派發新申請表,要求住戶申報在香港是否擁有其他住宅物業,聲明部分更是收集了租戶的授權,方便房屋署日後向土地註冊處做配對,進一步掌握租戶的居住情況。羅淑佩直言「填表只是第一步」,將來會加強使用科技核查申報資料,勢必全面做足排查、做好監察,確保公屋資源被合理分配和使用。
公屋作為社會重要資源,旨在為低收入家庭和有特殊需要的人士提供合適的住房,並確保他們獲得基本的生活保障。濫用公屋不僅剝奪了弱勢社群的福利需求,還浪費了納稅人的資助,對社會造成了不公平和浪費。筆者樂見當局致力打擊公屋濫用問題,除了做好申報、審查外,建議當局考慮加大對違法虛報者的懲罰力度,包括提高罰款金額及追究刑事責任,對嚴重的濫用行為進行法律處罰,增加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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