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林熹)日本計劃今日(5日)開始第二輪福島核污水排海,排放周期約17天。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日重申,若日本政府仍然繼續排放核污水,「我們並無選擇,唯有繼續禁止日本10都縣的水產品進入香港,以保障香港食物的安全和市民的衞生健康。」
謝展寰昨日在一公開活動後表示,日本政府將核污水經處理之後排海這個做法,即發生事故之後將這些經過核反應堆、核污染物質的核污水排海,在歷史上是從未試過的,加上排放時間長達30年,難以評估對環境的影響。特區政府擔憂,一方面核污水長時間對於環境造成的累積影響,會達到很嚴重的程度,沒有人知道30年這麼長的時間,這些核污染對海洋環境和食物會否有長遠的影響。
另一方面,2011年福島事件以後,日本在今年5月竟然在福島海灣發現一條魚超標180倍,加上日本早前亦發生核污水儲存缸洩漏事故,反映日本處理核污水可能有問題。
特區政府曾向日本提出派第三方專家協助進行核輻射檢測,但日本政府無回覆。謝展寰認為,現階段看不到日本政府改變做法的可能。
對禁止日本部分地區水產品進口對本港餐飲業的影響問題,謝展寰表示,政府在很早之前就已和餐飲業界就此進行溝通,讓餐飲業有所準備,因此有關禁止措施對整體供應影響並不大。
截至昨日中午,食安中心對201個進口日本的水產及其製品、海藻及海鹽的食物樣本作輻射水平檢測,未有發現輻射水平超出安全標準。漁護署所檢測的50個本地漁產品樣本亦全部合格。
今年8月24日,日本進行首輪福島核污水排海當日,食環署署長楊碧筠按法例授權發出《食物安全命令》,根據《命令》,凡源自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栃木、新潟、長野和埼玉等日本10個都/縣,並在2023年8月24日或之後收穫、製造、加工或包裝的活生、冷凍、冷藏、乾製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海鹽,以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一律禁止輸入香港和在香港境內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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