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振輝 香港資深出版人
今期的主角有三,「千金」、「丫鬟」和「沉香」,讓筆者先行逐一介紹。
「千金」指千金小姐,官宦或有錢人家的女兒。
清末民初,廣東人會叫年輕婢女做「妹仔」,其中「妹」於口語中讀「梅4-1」(文讀「梅4-6)。「妹仔」的前身名稱是「丫鬟」(「鬟」讀「環」,「環」不是「鬟」的簡體),叫法的轉變大抵與其髮式有關。古代的婢女都是把髮辮梳成圓環狀,左右各一,像樹丫形,因年輕婢女多梳此種髮式,故謂之「丫鬟」。「丫鬟」可寫作「丫環」是在於其意義。對於「丫」的讀音,坊間有二,正讀為「aa1」,異讀為「ngaa1」;不少人誤以為「aa1」是懶音。
值得一提,不論家底,廣東人通常敬稱人家的女兒作「千金」;內地人會叫年輕的女子做「妹子」,與廣東人叫的「妹仔」有着不同的意思。
「沉香」是一種木材,可作香料和中藥,極具商業價值。古人認為最好的香是「沉檀龍麝」,指的是沉香、檀香、龍涎香、麝香;沉香排於首,足證其香中極品的地位。香港早期曾廣植「土沉香」,製成的香料遠銷東南亞、甚至遠及阿拉伯等地;因販香而聞名於世,「香港」由此得名。
曾接觸沉香的人都說其香乃非筆墨所能形容,可其外貌卻很一般。沉香木的樹紋是不按常規生長的,時間久了就像一塊爛柴那樣。廣東人就創作了以下一句歇後語,用以諷刺那些不識貨的人:
上好沉香當爛柴——唔識貨
說「上好沉香當爛柴」時,有人會在前面補上以下一句:
千金小姐丫鬟賣/千金小姐丫鬟使
就「千金小姐丫鬟賣」一句,千金小姐、丫鬟比喻價值極高和價值超低的兩種貨品。此話的意思是用超低的價錢賣出超高價值的貨品,寓意物超所值或嚴重低估一些高價貨品的真正價值。
示例1:
老細,你呢粒翡翠好值錢個噃,三兩萬就有交易,真係可以講得「千金小姐丫鬟賣」嘞!
冇計喇,我而家等錢使!
就「千金小姐丫鬟使」一句,「使」讀「洗」,使喚的意思。此話的意思是把千金小姐當作丫鬟來使喚。尊貴的千金小姐所有的工作基本上由卑賤的丫鬟代勞,如今竟然本末倒置,叫千金小姐來做;寓意有人紓尊降貴做些低下的工作,或有人不分尊卑,着上級當下屬的工作。
示例2:
你唔係呀嘛,身為老闆,走出嚟斟茶遞水?
今時今日,邊度有分老闆定伙記㗎!你越冇架子,啲伙記同啲客都會開心,伙記做嘢會落力啲,啲客就會多啲幫襯你,咩「千金小姐丫鬟使」,過時喇!
古代的「丫鬟」和近代的「妹仔」同樣背負着一段段令人唏噓的辛酸史:
中國女性在古代的地位低微,大戶人家都會找來多個丫鬟來伺候一家大小。她們來自貧困家庭,為了養活家人,年幼的女童多被父母賣到大戶人家當丫鬟。只要是工作,就算是擔擔抬抬,都有她們的份兒,基本翻身無望;有些甚至成為男主人的洩慾工具。不過又不是絕對的。有些丫鬟取得主人歡心而被納為妾,就不用做那些粗重工作。如遇上主人無子嗣,丫鬟又可為他添男,那便母憑子貴,由下人轉至享有主人婆的地位,畢竟這也是少數。在古代的封建社會,丫鬟就是主人的資產;她們無權決定自己的未來,隨時也可被送往別家,面對可能比目前更惡劣的環境、更悲慘的命運。
翻查香港歷史,拐賣婦孺的風氣於十九世紀末甚盛。 匪徒誘騙內地婦女和拐帶幼童到香港。不少婦女以為來港當傭人,誰不知抵步後立馬被逼作娼妓。有也婦女,包括未成年者,轉販外洋;童男則賣到無兒無女的家庭作養子,童女則當富裕人家的「妹仔」, 更甚者被賣與他人作妾。當時的香港成為了華南地區販賣人口的一個集中地,每年有無數良家婦女受害,形成了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1878年,香港四名殷商以「保赤安良」為宗旨向港督建議成立社團;所謂「保赤安良」就是「保」護「赤」子、除暴「安良」——從事禁除拐帶、拯救被拐帶婦孺;查察拐匪,繩之以法。翌年社團獲批,這就是「保良局」的前身。成立後的社團設置居所,收容被拐帶的婦孺,或送返原居地,或撫養成人。百多年後的今天,「保良局」秉承過往的宗旨,繼續本着以人為本、扶康育長的信念服務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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