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警方於2019年12月拘捕反中亂港組織「星火同盟」4名成員,以及凍結該組織在黑暴活動中眾籌所得的約7,000萬元犯罪得益。其中屬撐暴律師兼九龍城區區議員黃國桐的男助理余昕鈺,被控「洗黑錢」罪,涉款逾63萬元,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戶口的款項與其財政狀況不相符,收取來歷不明的款項中包括由王慕雄及雷凱貽的個人或公司戶口存入。資料顯示王、雷兩人同是「星火同盟」成員。審訊今(12日)續。
現年21歲的被告余昕鈺,被控於2019年6月3日至12月28日期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在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所持賬戶的總額638,946.25港元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存款額升6.5倍 提款額增9倍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6年3月31日,被告在滙豐銀行開立戶口。該戶口在案發時期的存款額和存款次數均有所增加,存款額和提款額的增幅分別為案發前兩年總和的6.5倍和9倍。
案發時,被告戶口有14筆合共38.5萬元的款項透過現金存入被告的戶口,閉路電視拍到身份不詳的女子存入其中34萬元。此外,共有13.4萬元以轉賬方式存入戶口,當中5萬元來自從事家居清潔的「全盛服務管理有限公司」(又稱百合薈),公司唯一董事為男子王慕雄;另有5萬元來自女子雷凱貽報稱用作支薪的賬戶。另外王慕雄持有的賬戶,亦曾以支票將12萬元存入被告戶口。
而被告的戶口共有137次提款,總金額約68萬元,其中有53次是現金提款,約49.2萬元,佔總金額約七成。據資料顯示,王、雷兩人同是「星火同盟」成員,黃國桐則是「星火同盟」義務律師。
時為領綜援大學生 何來巨款
控方指案發期間,被告17歲至18歲,就讀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只是一名學生,但其戶口錄得多項大額交易,牽涉大量現金提存和不少大額的單一交易,其中有12筆款項合共約61.1萬元,與其身份及財政狀況不相稱,而款項資金來源不明。
銀行紀錄顯示,被告在短時間內透過現金或轉賬提取資金的原因不明,交易戶口的持有人亦與被告也沒有明顯關係。被告戶口超過一半存款在2019年10月至12月間被提取,例如有12筆大額款項存入不久就被取走。被告亦以戶口支付個人開支,包括在便利店和服裝店付款。
控方指,被告曾和父親領取綜援,後來申領學資處的助學金。根據稅務局紀錄,被告除在2019年5月28日曾受僱及賺取薪金450元外,並無其他相關紀錄;公司註冊處亦沒有相關紀錄。學資處僅於2019年11月及12月向被告戶口轉賬共約6.9萬元。
控方昨日傳召警員吳家傑(譯音)作供,他現隸屬國安處,案發時駐守財富調查組。吳家傑供稱於2019年12月19日拘捕被告,在其寓所檢獲265張銀行通知書,其中203項交易在控罪時間進行。另有檢獲示威裝備及一支「光時」旗幟等,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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