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罪科網絡情報組署理警司顏凱欣(左二)提醒市民,以轉賬方式收款時要留意戶口「可用餘額」有否增加,避免受騙。 香港文匯報記者李芷珊 攝
近年網購騙案宗數及損失

網購騙案較去年同期增23% 損失金額達9400萬元

本港上半年整體科技罪案較去年同期上升47%,高達15,637宗;當中網上騙案亦由去年每20分鐘一宗,發展到今年上半年每14分鐘便有一宗。由於涉及網上購物的騙案因大多利用網上社交平台進行,加上「彈票黨」所涉騙款金額較大,令網上購物騙案獨佔網上騙案的三分之一,較去年同期增加23%至4,872宗,損失總金額亦激增1.6倍達9,400萬元。警方統計發現,有六成的網購騙案是利用社交平台Facebook犯案,提醒市民必須提防和識別有行騙特徵的購物專頁,特別是賣家經個人名義登記的「轉數快」賬戶收款,要提防上當。◆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芷珊

警方分析今年上半年合共4,872宗網上購物騙案,發現一如既往,大部分騙徒會假扮賣家,在網上社交平台、二手買賣平台或討論區帖文或開設個人專頁出售貨品,並在收取貨款後失去聯絡或封鎖買方賬戶,而絕大部分的網購騙案發生在網上社交平台及二手買賣平台。

網購詐騙舉報 六成在Fb發生

近期網購詐騙舉報當中,有60%在Facebook發生、23%在Carousell發生,另有5%和4%分別在WhatsApp及Instagram發生。騙徒假扮售賣的貨品仍以時令產品為主,最高危的貨品為演唱會或主題公園門票,其次是酒店套票和餐飲服務,第三是名牌手錶和手袋等貴價物品。受害人年齡介乎11歲至76歲。換言之,不論任何性別、年齡、學歷、職業,都可能成為網購騙案受害人。

網罪科網絡情報組署理警司顏凱欣表示,今年8月7日至18日,警方展開第八輪代號「鐵將」行動,共偵破266宗騙案,涉及損失金額約350萬元,共拘捕50人(15歲至52歲)包括34男16女,他們分涉「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由這些網購騙案調查發現,騙徒除會假扮賣家外,亦會扮買家用空頭支票詐財,即以「彈票黨」手法騙取大金額的財物。其中一個犯罪團夥由去年9月至今年2月間,騙取28名受害人合共超過140萬元,受害人分別在不同網上購物平台放售包括名牌手袋、手錶及電子產品,騙徒則假扮買家,以無效的支票入數。受害人見賬面結餘有進賬,便將名貴物品交給騙徒,其後才發現「彈票」受騙。

「找錢黨」令受害人錢貨兩失

此外,另有一種「找錢黨」手法,騙徒亦是假扮賣家,用標示銀碼高於應付金額的支票入數,然後向受害人表示自己錯誤多付錢,要求受害人退回多出的款項,通常由幾千元至幾萬元不等,最終令受害人錢貨兩失。有受害人除損失超過價值105萬元貨物外,另被騙去35萬元款項。警方提醒市民應盡量避免接受支票付款,若以轉賬方式收款,亦應留意戶口「可用餘額」有否增加,切勿單憑對方的入數紙或賬面結餘而視作成功轉賬。

警方表示,已與網上社交平台及網購平台合作,要求它們凍結懷疑詐騙賬戶或移除帖文。以Facebook為例,警方上半年已要求其檢視5,200個相關專頁或賬戶,其中95%已被成功移除,而網罪科專責隊伍會加強網上巡邏,識別可疑網站和專頁,主動聯絡潛在的受害者。

警方提醒市民,付款前亦應搜尋賣家電話號碼、收款賬號、專頁名稱等,即時評估詐騙風險。如懷疑受騙,盡快致電18222或報警求助。

社交平台涉詐專頁特徵

◆無公司登記資料、實體店地址或聯絡電話

◆假借知名品牌或商號,使用假地址、假電話

◆顯示的網址僅連結至本身社交平台專頁,沒有註冊域名

◆專頁一般只經營短時間(數天或數星期),或用舊賬戶改名並「借殼上市」

◆管理員所在地不在香港

◆刊登廣告以提升知名度

◆聘用打手(姓名和相片並非本地人士)給予好評或留言,製造多人光顧或受歡迎假象

◆專頁較少帖文,首個帖文並非說明新店或專頁開張,而是售賣貨品

◆帖文內的圖片多從其他網店偷取

◆賣方假冒具規模的公司,但用私訊聯絡,並以個人名義的「轉數快」賬戶收款

資料來源: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芷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