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郭瀚林 凱雷 北京報道)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日修訂發布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明確提到,「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將不得使用「生鮮燈」。
近年來,「生鮮燈」在食品市場的運用相當普遍,許多生鮮攤位都會懸掛紅或者紫色的照明燈,有了這種燈光施加「美顏濾鏡」,水果、肉類等食材會看起來更新鮮誘人。據了解,「生鮮燈」屬於冷光源LED燈,因為散熱量小,幾乎不會對肉類和水果的保存產生不良影響。
「生鮮燈」在農貿市場使用普遍
記者在北京各大市場進行走訪發現,「生鮮燈」在大型商超較少被使用,而在農貿市場則十分常見。記者發現使用「生鮮燈」最多的農貿市場商鋪是水果攤和肉鋪,在淡紫色燈光的照射下,尤其是生肉會顯得鮮嫩且色澤飽滿,而如果把肉帶到自然光下觀察,顏色就會有明顯區別。
一位購物的范阿姨告訴記者,對於商販使用生鮮燈的行為,她並不是很介意,因為經常購買食材,她能通過觸感、味道等分辨品質好壞。而年輕市民則普遍表示贊同禁用「生鮮燈」,如一位高女士講到,「生鮮燈」為挑選購買增加了難度,並且不法商家可能利用「美顏」以次充好,甚至掩蓋食品變質。她表示從新聞上了解相關禁令之前,一度以為那些燈是用來殺菌驅蟲的。
經營者稱治本需改善市場照明條件
「這個燈用了好多年,大家都習慣了,不過菜市場裏本來就很暗,總得裝燈照明。」陳大姐在市場裏賣水果近十年,對於禁用「生鮮燈」的消息,她表示還沒有接到相關通知。另一位水果攤主則告訴記者,若沒有這些燈照明,車釐子、草莓、葡萄這類深色水果在採光不好的農貿市場內會顯得很黯淡。
「相比大型超市,農貿市場採光本來就不行,本來挺好的肉在這種照明條件下賣相也會很差。」肉鋪老闆洪師傅告訴記者,僅僅禁止「生鮮燈」只是治標,想要治本還是要改善農貿市場硬件條件,比如市場建設初期就做好自然採光設計,或者統一採購質量過硬的合規照明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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