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禮願、廣濟)金錢買到的身外物許多,但買不到的東西更多。據悉,春姐的前半生為追逐財富,養成節儉的習慣,更因財與家人反目,晚年孑然一身。香港文匯報記者問春姐還有沒有聯絡家人,她一時答有,一時又自嘲說:「我咁孤寒,佢哋點會鍾意我?」據街坊了解,春姐的外甥不時會前來探望,但關係生疏。
據了解,春姐出身書香世家,是家中長女,還有兩名弟妹。1992年,生前投資有道的梁母去世時,遺產估值超過1,700萬元,包括10項物業及車位,還有約300萬元現金,其遺囑要求將遺產平分贈予三名子女,但春姐突然出示一份遺囑,稱亡母同意所有遺產歸她一人所有,引起弟妹不滿,春姐亦因涉嫌偽造文件被捕,於1994年被判入獄兩年半,上訴後獲減刑一年半。
及後,春姐的胞妹與弟婦入稟,追收梁母名下物業及追租,春姐因未有按照法庭命令交出相關物業,再因藐視法庭被判入獄1星期,緩期執行。春姐亦不甘示弱於2004年作出反擊,狀告妹妹與弟婦沒有履行遺產執行人責任,雙方對簿公堂。
疑連場官司大受打擊
除了跟家人連番興訟,個人物業無數的春姐,2007年擬以66萬元沽出深水埗6個車位,簽約後突然臨時變卦,被買方告上法庭。結果這場官司一打就是12年,春姐最終敗訴,必須繼續交易以66萬元賣6個車位,賠了夫人又折兵,所花訟費不菲。未知是否因為連場官司令春姐大受打擊,令其「拾荒癮」和「囤積症」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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