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文)為應對安老業從業員人手不足及提升院舍服務質素,特區政府今年6月起推出「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精簡申請審批程序,取代原先勞工處轄下的「補充勞工計劃」。特別計劃要求,若輸入護理員為內地居民,僱主必須透過獲核准的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安排相關員工來港,但有調查發現,透過「補充勞工計劃」來港的受訪護理員要向勞務公司繳付不菲的「勞務費」,最高更達5萬元人民幣,或高出國家規定,近九成人要借貸才能繳付。有護理員實際收入僅9,000港元,低於合約規定的水平。關注團體建議,特區政府介入提高勞務公司收費的透明度,防止僱主利用機制濫收費。
明愛荔枝角職工中心今年5月至6月進行一項調查,訪問103名經「補充勞工計劃」來港工作的私營安老院舍護理員,並於昨日公布調查結果。絕大部分(98.1%)受訪者表示,現職院舍是經由勞務公司轉介,僅有1.9%不經勞務公司直接受聘(「補充勞工計劃」並未要求內地輸入的護理員需要透過勞務公司安排來港,僅新推出的特別計劃才作此要求)。至於來港工作的原因,88.3%受訪者指因薪金較為理想,75.7%表示想改善生活環境。
最高繳費高達5萬元人民幣
所有受訪者均表示曾繳交勞務費。兩年合約下,他們繳納的勞務費中位數為1.8萬元人民幣,其中數目最少者為4,800元人民幣,最高繳費高達5萬元人民幣,或高於國家規定的「勞務費」上限(不高於年薪約12.5%)。87.4%受訪者的勞務費交給內地勞務公司,7.8%同時向勞務公司和僱主繳費,4.8%向僱主繳費。
根據「補充勞工計劃」規定,僱主只可以扣取不超過薪金10%作為住宿費用,但有20.4%受訪者(21人)表示,除住宿費外,他們還需要給予僱主額外費用,其中20人的每月額外繳費介乎1,000至3,000元,有護理員扣除有關開支後,實際收入僅9,000港元。
受訪者之一的梁女士於2012年經朋友介紹參與「補充勞工計劃」,在報名時就被勞務公司收取1,000元人民幣報名費,確定錄用後,公司立即向她收取1.9萬元人民幣,第二年續辦簽註時,勞務公司又向她收取1.1萬元人民幣。然而,當時她的月薪僅有9,020港元。
梁女士指出,有關公司雖然是內地勞務公司,但續簽繳費卻在香港的一座大廈,而勞務公司僅收現金,沒有開具任何收據證明。由於勞務費金額很高,她需向親友借錢才能湊齊,惟當時賺錢心切,加上信息不暢,只能依靠勞務公司的單一渠道,無奈選擇「硬食」啞忍。
明愛荔枝角職工中心社工梁潔卿表示,上述勞務公司僅擔任中介角色,履行一般填表等行政手續,並未對員工進行來港前培訓等,而不同員工間收費差異甚大,認為有明顯不合理之處。該會建議特區政府在輸入外勞政策上,應擔當更積極角色,掃除勞務公司收費不透明的弊病,避免「海鮮價」,「外勞人在異鄉,欠缺工作選擇,部分人心理會比較膽怯,不敢舉報中介或院舍濫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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