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勞工處早前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上月2日曾三度發出及取消工作暑熱警告,每個警告分別相隔10至20分鐘,使僱主及僱員無所適從。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昨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暑熱警告發出後最少會維持1小時,即使警告取消後短時間內重發,也不會影響警告生效時段內按每小時需要實施防暑措施的可行性。

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指出,工作暑熱警告制度實施以來,相關警告由取消至重新發出,經常相隔太短時間,「跳出跳入」使受影響的僱主及僱員感到無所適從,促請政府檢討。

孫玉菡表示,雖然工作暑熱警告取消,技術上有可能因暑熱指數再度上升而在短時間內重發警告,但不會影響警告生效時段內,按每小時要實施防暑措施的可行性。勞工處會留意各種情況,並與天文台探討進一步優化系統的空間和方法。在建造業方面,勞工處一直與業界保持聯絡,並透過建造業議會、商會和工會,與持份者溝通,以協助制定適合該行業的防暑措施。過去兩個多月,勞工處已舉辦職業健康公開講座、與相關持份者合辦外展講座等,介紹指引內容。截至上月18日,共舉辦約50場相關講座。

他認為,中暑風險不能單以溫度衡量,亦要參照濕度及太陽輻射等,同一溫度但濕度不同,中暑風險亦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