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鼓勵浙企充分利用香港金融服務「走出去」,利用香港平台再融資和併購重組。
科技創新:支持雙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創新型企業等共建國際科技合作平台。
經貿投資:支持港資企業落戶浙江,支持兩地在會展經濟、國際貿易、數字貿易、電子商務等領域合作。
航空:增加來往兩地的航班及中轉聯運航班。
教育:支持香港與浙江高等院校結合各自優勢學科特色開展合作辦學。
青年交流:支持香港青年在浙創業,雙方共同建設浙港澳青年人才服務中心。
文化和旅遊:支持兩地創意產業發展;合作開發「浙江+香港」旅遊產品線路。
人才與公務員交流:鼓勵浙江合資格優秀人才和專業人才來港工作。繼續推動浙港兩地公務員交流。
醫療衞生及中醫藥:促進浙港衞生健康常態化交流,支持香港服務提供者在浙依法設立醫療機構。
環境保護:推動雙方在環境領域的科技和專業人員培訓交流和合作。
便利港人在內地發展: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有關部門出台的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讓在浙持居住證港人享有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
推進法律和爭議解決:支持兩地調解機構對接及建立合作關係,推動落實兩地仲裁裁決相互執行,為兩地企業的合作發展提供專業化、國際化的商事仲裁和調解服務。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茅建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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