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擬立法強制社福界、教育界及醫療界專業人士,工作期間舉報虐待或疏忽照顧兒童事件。圖為一對父母與子女在海傍遊玩。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香港近年接連爆出嚴重虐兒個案,引起社會各界關注。香港特區政府擬制定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建議設立強制舉報機制,明確要求23類經常接觸兒童的社福、教育和醫療衞生界從業員,若工作期間有合理懷疑相信兒童受身體傷害、性侵犯,嚴重或重複威嚇和被忽視,有關從業員必須舉報,否則可能面對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的刑罰。草案亦為強制舉報者提供法定免責辯解及法律保障,草案將於明日刊憲。相關從業員認同立法原意,但希望政府就相關情節提供更清晰定義,以及設立專門法律諮詢平台,以免誤墮法網。

◆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早前被舉報,有職員帶幼童到露天遊樂場嬉戲時施以虐待。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去年公布的諮詢文件,建議強制舉報涵蓋三個界別,昨日勞工及福利局明確交代有關界別,涵蓋23類經常接觸兒童的專業從業員,包括社工、牙醫、教師、藥劑師等。該機制規定,相關從業員工作過程,懷疑兒童受身體傷害、性侵犯,嚴重或重複威嚇而感到恐懼,或者嚴重或重複被忽視,必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舉報;由另一兒童造成的傷害,或意外導致的損傷,不屬強制舉報範圍。

草案規定,若強制舉報者未有履行既定責任,面臨的刑罰最高可被判3個月監禁及罰款5萬元。

為兩種情況提供免責辯解

條例草案亦會為強制舉報者提供法定免責辯解,當中涉及兩種情況:

其一為強制舉報者延誤舉報是為了保障該兒童的利益。消息人士舉例指,若有一名十六七歲女童遭受性侵犯,當事人表示不願意舉報,被其求助的社工需要先安撫該名女童的情緒,安排其搬離處所遠離施虐者,之後再進行舉報,一切行為是為了保障該女童的利益,即使受害女童仍是不願意舉報,該社工還是要遵從法例規定進行舉報,否則需負刑罰,「如果女童覺得會被人指指點點而不想社工舉報,社工肯定都要舉報,才會有專人介入、對女童進行支援,這才是對她有利的做法」。

另一種情況為強制舉報者合理相信有另一名強制舉報者,已經為該兒童作出舉報。消息人士舉例指,若一名下午班老師發現見到兒童身上有清晰的嚴重受害痕跡,作為強制舉報者應盡快上報,不過該名老師可向上午班的老師求證是否已經舉報,若確認已舉報,可不需進行重複的舉報工作,不過若不能確定狀況,情願「報多一次好過不報」。

立法保障兒童阻嚇施虐者

消息人士表示,法例要求舉報者盡快舉報,但由於不同個案的情況有所不同,不會強制「劃線」舉報的時間。例如兒童受虐打,「一刻不能等」需即時舉報。不過,業界發現小朋友有驚恐情況,可能需要更多時間了解情況,或者需要先解除兒童面對的風險,則可以獲辯護延後舉報,重申法例要求「強制舉報者」於實際可行下舉報。

消息人士強調,機制的目的是希望一些有質素的從業者識別、發現嚴重虐待兒童的個案,亦希望達至阻嚇施虐者的效果,讓這些施虐者知道社會上會多了不少人監視他們的行為,令他們的行為收斂,減少虐兒事件的發生,以保障更多兒童的身心健康。

條例草案將在明日刊憲,並於6月14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發言人強調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審議工作,希望可以盡快通過草案。

業界倡輕案先輔導對兒童較好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香港特區政府擬制定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把社工、教師及醫護等23類人士列為強制舉報者,若未有履行舉報責任,將面對最高3個月監禁及罰款5萬元。相關業界認為,強制舉報是好事,但憂心矯枉過正,前線人員為避刑責,不論事態是否嚴重,一律報警處理,造成警力浪費,建議政府釐清條例細則及情節。

憂社工為自保大小案一律舉報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昨日對香港文匯報表示,強制規定舉報虐兒個案是好事,能及時保護兒童身心安全,但擔心立法後社工為自我保障,可能大小個案一律舉報,對兒童反而造成進一步傷害。她說:「我們偶然會遇到一些家長一時氣憤體罰子女個案,但其實透過輔導、溝通改善親子關係,可能比報警、上法庭會有更佳效果。」

她表示,一旦搞到報警,也許對親子關係造成更長遠傷害,未必是最佳處理方式。希望條例能進一步釐清必須報警的具體情況,對一些較輕微情況設定社工處理個案空間,「法例若能分級處理,預留社工介入輔導的時間,可能才是對兒童最好的,能避免對親子關係造成長久傷害。」

香港小童群益會幼稚園駐校社工服務計劃服務總監鄭惠君表示,以往曾就懷疑虐兒個案召開多方專業會議,醫生、警方與駐校社工均有不同看法,持份者均希望政府就「嚴重損傷」提供更清晰定義,例如要特別留意兒童身體哪個部位受傷,讓業界有更好的參考,為兒童提供保護。

她說:「社署安排予前線社工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名額供不應求,希望在法例刊憲後的18個月內,改善培訓配套,讓前線工作人員更了解應如何處理個案。」

對於政府提出會提供電子學習平台,她認為可能效果欠佳,「如果從業員可以在培訓期間有發問和互動的機會,成效會更好。」她建議設立專門法律諮詢平台,解答前線人員對新機制的疑問。

建議政府釐清條例細則及情節

香港幼稚園協會會長唐少勳說:「幼兒未必能夠清晰表達自身遭遇,解釋身上傷痕。」擔心幼稚園教師按法例要求決定是否舉報時,會有一定困難。她舉例說:「小朋友不時會在家中跑動而撞傷手腳,造成瘀傷,老師要釐清是否由虐待造成,亦需要時間,其間會否造成違例?」她亦擔心立法後出現濫報情況,期望政府能夠為教育界舉辦座談會或培訓課程,解釋法例內容,更清晰說明不同情況下的處理方式。

增設留宿幼兒中心明年啟用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香港特區政府會於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刊憲後18個月,實施強制舉報機制,以提供足夠的準備時間作培訓。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強制舉報虐兒機制生效後,舉報虐兒個案數字會大幅飆升。社署計劃設立一間新的留宿幼兒中心,並於明年啟用,可提供48個服務名額,每年平均可以照顧192名兒童。

舉報虐兒勢升 加強招募寄養家長

根據社聯資料顯示,目前全港只有277個緊急宿位,不過單是2021年,政府就接獲2,700宗申請個案。考慮到機制實施後,受虐或懷疑受虐的兒童數字或上升,社署預計明年首季可啟用一間新的留宿幼兒中心,方便緊急安置該些兒童,日後亦擬增設另一間相同規模的留宿幼兒中心和加強招募更多寄養家長,進一步增加名額供應。

至於為何不納入更多職系作為「強制舉報者」,包括興趣班導師及保安員等。消息人士解釋,根據外國經驗,如過多強制舉報者,舉報將無法負荷,故局方需要確保舉報具質素,令資源用於有必要的個案上。今次列出的職業最有機會接觸到虐兒個案,而這些專業政府可以作出識別及預先進行溝通及培訓。

責任編輯: 文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