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財經評論員黎偉成

小米集團-W(1810)的業績於2023年一季度股東應佔溢利42.16億元(人民幣,下同),而2022年同期則虧損5.3億元,2021年同期比較則賺73.92億元增2.6倍,乃受特殊賬項影響,但實際業務產銷情況不大理想。

事實上,小米的(甲)損益賬中的兩項非直接經營的特殊項目:(I)按公允價值計入捐金益的投資公允價值變動,於(i)2023年一季度有正數34.54億元,與經營溢利59億元相減的實際經營溢利是23.44億元,(ii)2022年有經營虧損9.11億元和投資公允價值35.5億元,相減所得去年一季度實際有經營溢利26.45億元,即今年比上年少11.3%。

另一個為(II)分佔按權益法入賬的投資虧損淨額133.1億元,比上年一季度所蝕201.3億元,故今年少蝕33.9%。此類按權益法入賬,非直接投資之數。

核心業務發展和回報待改善

再看小米的(乙)核心業務,發展和回報亦有待改善,其中(一)智能手機業務,收入於2023年一季度達349.8億元同比減少23.6%,比上年同期所減11.08%多減12.52個百分點,毛利39.33億元減13.02%,毛利率升1.3個百分點而僅11.2%。此乃受困於(1)智能手機出貨量僅3,040萬部,同比減少7.1%,即使減幅比上年同期的22.1%小,惟仍面對全球智能手機大盤繼續承壓,是為自2014年以來最低的一季度出貨量。

和(2)智能手機的平均銷售單價ASP為每部1,151.6元,同比增18%,乃受惠於高端智能手機的出貨量的貢獻導致中國內地的ASP增加,惟部分被境外市場增強清理存貨的力度所抵銷。

(二)IoT與生活消費產品業務,收入168.33億元同比減少13.4%,毛利26.46億元減12.98%,此二數上年分別增6.6%和14.66%。此因(i)智能電視及筆記本電腦以及部分生活消費產品、(ii)智能電視及(iii)筆記本電腦等的出貨量及ASP均有所下降,使收入同告減少。

(三)互聯網服務,收入70.28億元同比減1.18%,上年同期增9.23%,毛利50.79億元升1%而低於上年的5.88%升幅,是由於廣告業務及金融科技業務收入減少,惟部分被遊戲業務收入增加所抵銷。(筆者為證監會持牌人士,無持有上述股份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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