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台司法解釋 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 嚴打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近幾年,隨着犯罪形勢的發展變化,隔空猥褻、網絡性引誘等新型犯罪層出不窮。對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25日發布司法解釋和司法意見明確,脅迫、誘騙未成年人進行網絡裸聊、向未成年人索要裸照、視頻等特殊猥褻行為,以猥褻兒童罪或強制猥褻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司法解釋還明確了暴力、脅迫姦淫幼女等情形將從重處罰,進一步細化強姦、猥褻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規則。
最高法25日在京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關於辦理強姦、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嚴厲打擊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發布會上,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還發布《關於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見》,主要內容包括規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辦理程序和方式、明確證據審查判斷標準和應把握的原則、細化被害人保護救助要求等。據悉,兩份法律條文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製作視頻脅迫猥褻加重處罰
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廳長那艷芳在出席發布會時指出,伴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現新的複雜情況,性侵害犯罪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所佔比重持續升高,成為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犯罪。而隨着犯罪形勢的發展變化,執法司法面臨日益複雜的情況。2013年「兩高兩部」發布的《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已不能完全與現行法律規定銜接,故此亟需盡快制定出台指導規範,應對形勢發展和實踐需要。
當前,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日趨低齡化,隔空猥褻、網絡性引誘等新型犯罪層出不窮。對此,上述司法解釋明確,脅迫、誘騙未成年人通過網絡視頻聊天或發送視頻、照片等方式,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實施淫穢行為,符合刑法相關規定的,以強制猥褻罪或猥褻兒童罪定罪處罰。司法解釋還明確了猥褻兒童罪加重處罰情節。例如,猥褻致兒童輕傷、自殘的,對猥褻過程或被害人身體隱私部位製作視頻、照片等影像資料,以此脅迫對被害人實施猥褻,或致影像資料向多人傳播,暴露被害人身份等行為,應當加重處罰。
《刑法》規定,猥褻兒童罪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要加重處罰,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此番兩高發布的司法解釋綜合考慮不同情形下犯罪的主體、對象、地點、手段、危害後果等因素,對相關從重、加重處罰條款作出進一步明確和細化,確保罪責刑相適應、罰當其罪、刑足制罪。
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何莉在發布會上介紹,這份司法解釋共16條,堅持依法從嚴懲處,堅持罪責刑相適應,堅持特殊、優先保護。主要包括六方面內容,即明確姦淫幼女適用較重從重處罰幅度的情形,包括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實施姦淫的,侵入住宅、學生集體宿舍實施姦淫的,等等。明確強姦未成年女性和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認定標準,包括非法拘禁或者利用毒品誘騙、控制被害人的,屬於「情節惡劣」,應當加重處罰。解釋還明確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的加重處罰情節,明確猥褻兒童罪加重處罰情節,明確一些特殊情形的法律適用標準。
何莉表示,下一步將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準確適用法律,依法嚴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陳士渠亦在當日的發布會上表示,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公安機關按照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要求,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懲處,「零容忍」「零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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