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地區康健中心健康策劃員以1,000元行賄社區疫苗接種中心護士,企圖不接種新冠疫苗而獲發疫苗接種紀錄,於早前承認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昨日判刑時批評被告在嚴峻疫情下,欲利誘護士偏離職守、同流合污,其行為自私。由於案件屬貪污性質和涉及公眾衞生,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最終判被告監禁半年。

25歲被告張展衡為地區康健中心健康策劃員。裁判官香淑嫻昨日判刑指,香港多年來努力擺脫貪污成為廉潔社會。針對貪污案件,需要嚴格判處具阻嚇性刑罰,不能姑息。本案不存在例外情況,更涉及公共衞生因素:當時疫情嚴峻,政府推行措施抗擊疫情,但被告行為自私,用金錢賄賂護士,意圖使她偏離職守、同流合污製造虛假文書,罪行性質嚴重。

求情自稱患心肌炎

雖然被告求情稱患心肌炎,但並無醫學根據,且醫生亦建議被告接種科興疫苗,但被告並沒有遵從。由於被告認罪、沒有案底,在調查期間與廉署合作,法官遂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最終判其監禁半年。

案情指,被告在醫務衞生局轄下一個地區康健中心工作。該中心為政府實施「疫苗通行證」的指定醫療處所,被告須接種指定劑數新冠疫苗,或持有有效醫學豁免證明書,以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方可進入中心工作。2022年9月21日,被告到訪葵涌林士德體育館的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將一張紙遞給護士,上面寫有「我打完第一針有心肌炎,醫生開過兩次豁免紙,但係?家唔肯再開」、「公司又逼住要打咗針先可以返工,求吓你,幫幫忙」。護士拒絕後,被告又給1,000元予對方,但同被拒絕,廉署在調查後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