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以後,主流社會長時間沒有再理會英國的政經發展。2013年前後,反對派與境外勢力勾連,合謀奪權以破壞「一國兩制」,然後社會湧現美化英國人強佔香港百多年間「功績」的狂潮。暴力破壞並未讓「顏色革命」成功,然後擔心要面對法律制裁的疑似暴徒亡命天涯。一大票不知英國歷史文化的法盲,有些甚至不通英語,魯莽流亡彼邦。他們的窘態給奉公守法良民,提供大量叫人開闊眼界、可笑又可憐的趣聞逸事,成為大眾茶餘飯後的助談之資。

英女王伊利沙伯二世(Elizabeth II, 1926年-2022年)的戲唱完了,不肖子查爾斯三世(King Charles III, 1948年- )繼位,傳聞「查三」不願意當上「查爾斯王」,這種事亦有先例。「伊二」的爸本名阿爾拔(Albert),因其兄愛德華八世(Edward VIII, 1894年-1972年)號稱「不愛江山愛美人」,退位而降級為溫莎公爵,「伊二」的爸就成為喬治六世(George VI, 1895年-1952年)。遜王「愛八」退位原因可不是僅僅娶了個再醮美國女人那麼簡單,有證據顯示此君與納粹德國眉來眼去。如果1936年英人沒有迫「愛八」退位,後來的國際大局不知會如何走向了。

現時有流亡英國的前港人以為自己已算是英國人,卻不知一天未得英國公民權,一天仍是「妾身未明」。諒來他們都不知英國王家事,在此借機給他們隔海補上一課。

按歐洲諸國風俗,歷代君主以名字排而不管系出哪家王室。「喬六」之前,有過5位喬治王;「查三」之前,則有二王都叫查爾斯。「伊二」以前,還有「伊一」(Elizabeth I, 1533年-1603年)。不過「伊一」在生之時,談不上什麼一世、二世,要到出了「伊二」,才被追認為「伊一」。「伊一」屬都鐸王朝(House of Tudor),「伊二」則屬溫莎王朝(House of Windsor)。

「查三」如有改名意圖,主因該是「查一」(Charles I, 1600年-1649年)的下場很不妙!他是英國史上唯一被砍頭的君主。兩個兒子先後為王,是為查爾斯二世(Charles II, 1630年-1685年)和詹姆斯二世(James II, 1633年-1701年),屬斯圖亞特王朝(House of Stuart)。

「查二」王后所出全部夭折,其他情婦生的則屬「私生子女」(illegitimate child)而不得繼位;「私生」的本意為「非法」,因為歐洲諸國多信奉基督教而名義上行一夫一妻制,不似中國庶子都有繼承權。「伊二」、「查三」母子都是「詹二」的後人。

中國宗法制度重男輕女,只追溯父系祖先而不理母系。歐洲人之「追遠」則是兩系都要追究。「查三」的前妻戴安娜、現妻卡后,和弟婦莎拉(也是「前」了,因為已跟安德魯王子離婚)等3位「伊二」的「家嫂」,赫然都是「查二」的後人!僅提供給香港竄英冒認大英子民的疑似通緝犯參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