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元朗康樂路謀殺案。4名男子分別被控謀殺罪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昨午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4人暫無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7月5日再訊,以等待進一步調查。兩名被控謀殺的被告須還押,另兩名只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的被告,則獲准以10萬港元現金保釋、須每日到元朗警署和八鄉警署報到、不得離港、居住於報稱地址,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地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依次為許光耀(65歲,商人)、林智曜(32歲,汽車技術員)、蘇世文(30歲, 地盤工人)、黃浩然(33歲,汽車技術員),其中許與林共同面對一項謀殺罪,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3月29日,在香港元朗康樂路2號至7號外和其他不知名的人一起,一同謀殺中國籍男子陳廣權。
另外,林、蘇、黃另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即2023年3月29日與3月30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某處與其他身份不明的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處理涉及一宗謀殺案中使用的私家車。
控方昨申請押後至7月5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相關閉路電視,以及索取死者的驗屍報告,獲裁判官批准。首被告由律師代表申請保釋;次被告則無保釋申請,亦放棄8天的覆核權,裁判官蘇文隆最後下令兩人還押候訊。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