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本周三凌晨大停電,歷時近50分鐘才恢復電力供應。圖為杏花邨。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港島本周三凌晨大停電,歷時近50分鐘才恢復電力供應。港燈昨晚舉行記者會交代事件或涉及人為因素。港燈表示,工程人員當晚在數碼港分區變電站,為27.5萬伏的骨幹電纜做日常保養時,有人錯誤接駁至一條不在紀錄上的後備電纜,導致短路,觸動供電系統自動保護機制,繼而引發港島南和港島東大面積停電。港燈形容事件「非常罕見」,將按政府要求於四周內提交詳細報告,並提出相應改善措施。

港燈營運董事鄭祖瀛與輸配電科總經理葉崇泰昨晚會見傳媒時,向今次受停電影響客戶鞠躬致歉。葉崇泰表示,涉事的數碼港變電站內電力設備屬27.5萬伏特的骨幹輸電系統。工程人員當時在該處進行維修保養,在調試過程中駁錯後備電纜引發短路,並觸及保護系統。

他續說,該後備電纜無獨立保護裝置,要較長時間隔離,引發系統的連鎖反應,影響港島部分地區供電。初步調查指,涉事後備電纜因早年做電網改善工程後,電纜變成後備狀態,經過十多年均接駁在系統上,但不通電,現場亦無標示有後備電纜。

涉事工程人員已入職十多年

葉崇泰說,涉事工程人員已入職十多年。當時工程人員使用的電路資料無後備電纜,故現場調試程序無涵蓋處理該電纜方法,「意外」令該電纜通電,引起短路。

調查又指同一開關站發現另一條後備電纜,已即時停止維修工作。工程人員會再三確認電路圖準確性,並加上後備電纜備註。

被問及事故涉及人為錯誤,但仍要花近一日才作交代時,葉崇泰表示,事件發生後需要較長時間詳細調查,對於「遲了公布」向公眾致歉。至於會否向客戶賠償,鄭祖瀛指港燈一直按利潤管制協議行事,不是根據一次事件而評定。

70分鐘內恢復供電可獲獎挨批

根據政府與兩電的《管制計劃協議》,若電力公司能於70分鐘內恢復供電,可以獲得不同比例的「獎勵」。港燈是次於65分鐘內恢復供電,可獲0.015%額外准許利潤,但協議條文並無對事故起因設限,涉及人為疏忽的事故能否獲「獎賞」仍是未知數。民建聯香港島東立法會議員梁熙質疑協議是本末倒置,「你(港燈)已經大幅停電,能夠在一小時內復電是理所當然的事,為何仍要有額外獎賞呢?我們看到兩電是有利潤保證,利潤保證是有8%,保證你可以賺錢,所以這已是很好的獎勵及鼓勵。」

責任編輯: 于丁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