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電銀行難阻交易 用戶紛批兩道「保險線」失靈
在眾多數碼支付方式中,「碌卡」在香港佔絕對主導地位,有研究顯示信用卡支付在港使用率高達91%。消費者對信用卡的信賴建基於保安制度,包括簽賬額設上限,以防一旦被盜,也能將損失「封頂」。而在進行交易時,發卡銀行會傳短訊SMS通知卡主,為消費者提供保障。不過,近期一間銀行信用卡的多名用戶反映,銀行該兩道「保險線」失靈。有人信用卡被盜,賊人單次消費簽賬「碌爆」三成,交易仍獲正常進行,用戶在收到簽賬SMS信息後,立即致電銀行,卻無法阻止過數,更被銀行要求為賊人埋單,有人因此孭起40萬元卡數。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認為, 銀行對信用卡消費監督不足,金管局應敦促銀行完善措施,以保障消費者。 ◆香港文匯報記者 唐文
民建聯繼上周對信用卡被盜用的問題舉行記者會後,昨日再次聯同苦主舉行記者會,揭露信用卡兩道防線失效。苦主之一陳先生於去年8月赴馬來西亞期間,被人偷去了5張信用卡,包括兩張滙豐卡、一張花旗、一張安信和一張Aeon。「我剛進到酒店,就陸續接到這些銀行的SMS信息(簽賬通知),知道卡被偷了,並被人碌卡。我即時一間一間銀行打過去報失,滙豐是第一間打的,之後是Citi、安信和Aeon。」
花旗安信須卡主確認才可交易
其中,花旗和安信當時已發現交易異常,需要他確認才可進行交易,而滙豐和Aeon均如常進行交易,但Aeon在收到報失通知後,經調查無須他承擔有關交易費用,只有滙豐堅持要他埋單,涉及逾18萬馬幣(約33.3萬港元)。
滙豐以當事人未能妥善保管信用卡屬「嚴重疏忽」為由,拒絕豁免盜刷費用,陳先生直言對該行的處理手法十分失望,「我用了該卡25年,從來沒有這樣消費過,半小時刷30萬港元,銀行竟然一點也不覺得可疑。」
張先生的情況與陳先生十分類似,分別在於他的信用卡在香港被盜,同樣涉及滙豐銀行。盜卡當晚,騙徒先是一筆過碌走30多萬元,其間張先生未收到任何SMS提示。
其後,騙徒又陸續小額交易約10萬元,他才收到相關SMS,立即要求銀行中止交易,但無補於事,最後更被滙豐追數逾40萬元。
中銀醒目及時中止交易
黎先生更慘,於今年1月被人偷走銀包,兩張滙豐卡和兩張中銀信用卡均丟失,其後收到中國銀行的SMS通知,指系統發現有多宗可疑交易,經核實後確定為非法交易,中止了交易,避免損失;但其滙豐卡已被盜用,簽賬購買超過15萬元的珠寶、海味等奢侈品。
黎先生其中一張滙豐信用卡的簽賬額為5.8萬元,騙徒單次消費5.3萬元,加上黎先生當月的消費,該月簽賬額累達7.4萬元,較簽賬額超出約28%,但仍可成功過數,變相令信貸額形同虛設,令卡主失去最後一道防線。
梁熙表示,他在上次記者會後與金管局代表會面,提出不同銀行對「嚴重疏忽」有不同定義的問題,希望銀行有統一、清晰的處理,又建議對於超出使用者平常消費模式的大額或頻繁交易,需取得卡主確認才可進行交易。局方承諾會跟進,但暫未有時間表。
對有苦主的交易超出信貸額的仍獲放款,梁熙指出,根據目前銀行相關條款,銀行可視情況自行批出交易而不需要卡主同意,故認為條款有必要調整,以減低市民在失卡時可能出現的更大風險。
滙豐:有程序處理信用卡疑被盜個案
香港文匯報昨日就事件向滙豐銀行查詢,發言人表示理解客戶憂慮,重申該行有既定程序處理信用卡懷疑被盜用個案,一直與相關個案事主保持溝通和積極跟進,以尋求可行的解決方案,並提醒大眾應妥善保管好信用卡、一次性密碼等敏感個人資料,如發現可疑交易或收到可疑短訊,應即時向銀行查詢或報警處理。
針對金管局的建議
敦促銀行完善保障信用卡安全的措施
◆對於超出平常消費模式的大額或頻繁交易,銀行需取得卡主確認
◆對於超出信用卡額度的交易,銀行應釐定最高可超出比例
給出業界操作指引,加強公眾宣傳
◆縮小不同銀行對非授權交易的處理差異,形成統一、清晰的標準
◆教導公眾何時需承擔損失,進一步為「嚴重疏忽」釋義
檢討現時《銀行營運守則》,為新型電子支付制定監管制度
◆綁定電子支付時,銀行須透過OTP+密碼雙重認證,或OTP+生物特徵雙重認證
◆對於剛綁定電子支付的信用卡,其頭10宗實體消費,應向卡主發SMS通知
◆新綁定電子支付的大額消費,需要卡主確認
資料來源:立法會議員梁熙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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