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先啟後,客家人除了對祖先的尊重外,亦非常重視下一代(特別是男丁)的誕生。每年元宵,客家人都會在宗祠舉行點燈儀式(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項目3.5)。族人會為過去一年內誕生的每一位男丁,各掛上一盞花燈,並於當日點燈(寓意添丁)。
宗祠通常設有兩條橫樑,正樑寫着「長命富貴」,低一點的寫着「百子千孫」。有些客家村,會根據其輩分來決定同年出生的男丁懸掛其丁燈的位置:輩分高的,丁燈會掛在上面(「長命富貴」)那條橫樑,輩分低的,丁燈就掛在下面(「百子千孫」)那條。有些則全掛在「百子千孫」那條橫樑上,取其意頭,而懸掛位置和輩分無關。
不過,更有些客家村如三棟屋村般,已沒有延續這個習俗,可能是由於在1980年至1986年期間,三棟屋村民雖已遷入重置村,但宗祠卻在政府的堂屋群中, 不方便舉行點燈活動,而令傳統中斷。新宗祠落成後,三棟屋村曾復辦過三次點燈活動,但之後便沒有再辦了,因為隨着老一輩的離世,懂得整個儀式如何操作的村民不多,而且隨着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社會的高速發展,新一代村民的觀念大大不同,大多不太重視點燈。此外,香港的生育水平亦在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不斷下降。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階段。在客家傳統中,一個人如果生了重病,經服用藥物或向神佛祈禱,都一概無效,危篤到了無藥救活時,家人會把他從寢室抬出,放到廳下,這叫做「出廳下」。客家話的「廳下」就是指宗祠,是堂屋的中心,也是最神聖的地方,具有一種神秘和權威感,在這裏斷氣也就是最光榮、最幸福的。
據記載,通常只有60歲以上的村民在彌留時才會被抬到宗祠去。不過,此風俗隨着香港的醫療服務於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有所發展,在殯儀館舉殯已在香港普及化,在家中善終及發喪的習俗逐漸式微, 「出廳下」的傳統亦在客家村落中消失。
除了生死之外,結婚亦是人生大事。在傳統的婚禮中,新娘會坐花轎嫁到男家去,而送嫁的隊伍會挑着禮擔、攜着禮盒及其他物品伴隨,沿途會有樂隊奏樂,十分喧鬧。這種傳統只保留在戰前的客家村落中,戰後所辦的都是新式(西式)婚禮,不再坐花轎嫁進村,全部都是坐房車到來。年輕一代的客家人更容易接受新事物,多認為西式婚禮是較「時髦」的形式,較少繁文縟節。加上香港在戰後迅速工業化, 社會講求便捷、效率,運輸發展一日千里,房車比起花轎實在便捷省時得多。
另外,以前村民結婚時,會到宗祠「告祖」,並一定會帶備豬頭,代表獻「團圓」。現在仍有部分村民在結婚時,會到宗祠向祖先稟告,但不會再帶豬頭,而改用三牲、獻金銀財帛等等。
◆ 邱逸(中國文化研究院院長、香港歷史博物館歷史教育計劃顧問、香港電台歷史節目主持人、近著包括《香港極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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