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鈺)立法會《2023年嶺南大學(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身為嶺大副校長的議員劉智鵬提出修訂《嶺南大學條例》,包括取消校董會中由學生會會長作為學生代表,改由本科生互選後委任產生,並增設研究生代表作另一名校董。校長鄭國漢認同,目前的學生會缺乏代表性,認為應透過選舉,直接在所有本科生選出一名代表,在所有研究生選出一名代表,接着於校董會和諮議會任命,「我覺得這個是更好機制。」

嶺大校董會提出修訂《嶺南大學條例》,包括將學生會從條例中刪去,廢除條例內所有學生會的定義,取消由學生會會長擔任校董會當然成員及諮議會成員安排。本科生校董代表改由本科生互選再經校董會委任產生,並同時增設研究生學生代表,共設兩名校董會成員及兩名諮議會成員。

有議員在昨日的會議上關注到取消學生會會長加入校董會的原因,有議員則強調學生校董需要愛國愛港以及愛校,並問及校方在學生代表參選資格上會不會列明有關要求。鄭國漢昨表示,愛國愛港相關參選要求是否需要列明,預計將由校董會決定,「但是我相信,現在不愛港、反中亂港是沒有市場,學生其實都清楚,包括之前搞事那些(學生),我最近看他們的行為,他們不單止有所收斂,有人甚至改變方向。」

副校長人數研增至3名

是次修例內容包括容許嶺大委任副校長人數由目前的一名增至最多三名,以協助校長執行職務,鄭國漢表示,三人是取得平衡的人數,但不排除稍後有需要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