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昨晨在天后飛龍台住所被捕。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 攝

保釋期間疑「指點」有關家屬探監傳話 涉妨礙司法公正

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被控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去年8月獲法庭批准保釋候審。不過,他在保釋期間被發現仍與反中亂港分子頻頻接觸,甚至懷疑插手攬炒派的案件。消息指,何俊仁涉嫌干擾正在審訊中的47人「初選」案在囚證人,並經由證人家屬趁探監機會傳話,以影響有關證人作供。警方國安處深入調查後,昨晨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拘捕何俊仁,由於他同時涉嫌違反保釋條例,料將被押上法庭由法官裁斷是否需繼續還押。◆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現年71歲的何俊仁,與「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於2021年9月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即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何俊仁被還押候訊至去年8月,以健康為由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外出治病。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當時批准何俊仁以現金70萬元,女兒及弟婦人事擔保各20萬元,即合共110萬元保釋候訊。

昔獲准保 法官曾告誡「不要證明我錯」

何俊仁當時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另須遵守零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必須居於現有住址,更改住址前通知警方。何俊仁亦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或行為,亦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陳官當日散庭前對何俊仁說:「不要證明我錯而張先生(律政司代表)是對的。」

消息指,何俊仁在保釋期間仍頻繁與反中亂港頭目會面,當中包括李柱銘、梁家傑、吳靄儀、劉慧卿及前「支聯會」常委等人,涉嫌違反保釋條例。另一方面,何俊仁在保釋期間,亦經常返回他有份創立的「何謝韋律師事務所」「打躉」。不過,何俊仁因多次參與非法集會被判囚,已不再擔任「何謝韋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據了解,何俊仁去年已被香港律師會「釘牌」,即不可私人執業或從事與執業證書相關的工作,而香港律師會網站已將何俊仁列為「非持有執業證書之律師」。

消息又指,何俊仁在保釋期間,懷疑干擾47人「初選」案一名在囚的證人,以影響有關證人作供,而何俊仁的有關「指點」經由證人的家屬在探監時向證人傳達,惟有關內容被懲教署人員發現,懷疑有人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並轉介警方跟進。

疑謀影響作供 懲教轉介警方

警方國安處人員在深入調查後,昨晨採取行動,在何俊仁返回律師事務所途中將他拘捕,其後押解他返回天后住所搜證,並帶走兩袋證物。

據資料顯示,何俊仁有份創立的「何謝韋律師事務所」,為9名「初選」案被告的代表律師行,包括戴耀廷、黃碧雲、黃之鋒、譚得志、胡志偉、黃子悅、林卓廷、王百羽及鄒家成,當中黃碧雲、胡志偉和林卓廷是民主黨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