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輝 香港資深出版人

曾幾何時,有聲稱保育廣東話人士以「撑廣東話」、「撑正體字」作口號;筆者對口號並無異議,可如屬粵語保育性質,「撑」須寫作「撐」,皆因「撐」於香港及台灣均被列作正體字,而「撑」則為「撐」的異體字或簡體字。

「雞」與「鷄」之間,香港和台灣選定了前者作正體。有人質疑「雞」屬鳥類,以從「鳥」部的「鷄」作正體才是,何解拿從「隹」部的「雞」作正體。「隹」,形似「佳」,不少人誤讀作「佳」;「隹」讀「追」,是短尾鳥的總稱,所以從「隹」部也合乎造字原則。

「艷」與「豔」兩者之間,近年香港人多寫前者,亦即以此為正體。然而,香港和台灣均把「豔」列作正體。

「場」大致是坊間唯一寫法,所以偶爾看到一些招牌或大型廣告板上寫上的「場」字寫作「塲」時,人們都會說成寫錯別字,有人還給了以下的誤寫理由:受「傷」字的寫法所影響。其實,「塲」是異體字,坊間用字按慣性書寫並無不可。在輸入「場」時,不少人誤選了「埸」。兩者只是一畫之差,有人便誤以為「埸」是「場」的簡體。查「埸」(讀「易/亦」)指疆界。

「糉」與「粽」是坊間兩個常見的寫法,又以後者居多。前者筆劃較多,加上「粽」是簡體字的關係,不少人認為「糉」應是正體字。其實不然,香港和台灣均把「粽」列作正體字。值得一提,「粽」正讀「種/zung3」,種植的種,口語讀「總/zung2」。時近端午節,廣東人有句:

未食五月粽,寒衣唔好收落籠

(未吃五月粽,破裘不甘放)

食過五月粽,唔夠百日又翻風

裘指皮衣,即使是破爛的還是可以禦寒。春天氣候乍暖還寒,大概要到端午節過後才進入炎夏(天氣回暖),所以在吃五月粽前,冬衣、冬被等還是不要收放起來(藏在樟木籠內)。一百日左右(差不多三個月)又屆初秋,天氣又回寒。

究竟筆劃少些是否可看作訂定正體字的基本原則呢?在香港,「台」、「枱」、「柜」是正體,「臺」、「檯」、「櫃」是異體;台灣則剛好相反。正正是:各處鄉村各處例。

「唇」與「脣」是坊間兩個常見的寫法,又以前者居多;大抵是「唇」是口的一部分。在香港,兩者相通,亦即並無正異之分;台灣則以「唇」為「脣」的異體字。再者,「唇」是兩者的簡體字。

由於「嘆茶」、「嘆氣」均通過口部進行,所以不少人認定「嘆」是正體而「歎」則是異體。在香港,「歎」被定作正體;在台灣,「嘆」與「歎」在用詞上大致相通。

大部分人都知道「喂」是打招呼時用的歎詞,而忽略把食物送進人嘴裏或給動物吃東西時也可用「喂」。可以這麼說,「喂」解作餵養時通「餵」,如:「喂奶」、「喂野豬」。

不說可能不知,上世紀八十年代以前,坊間普遍沿用「鷄」、「塲」、「撑」、「糉」、「櫃」的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