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芯片與科學法案》補貼申請要求包含連串財務條款,規定企業要與政府分享「超過預期」的相關業務利潤。韓國半導體產業智庫質疑,美國政府要求企業分享利潤的做法極不尋常,相關條款門檻偏低,還或涉及企業通常需保護的商業機密,似乎就是「將補貼的資金又從企業身上拿走」。
韓國政府智庫「韓國產業經濟貿易協會」負責半導體的高級研究員金洋澎(譯音)就提出上述質疑。金洋澎批評稱,企業營業額、預期收益和工廠生產相關資料,通常被視作受到嚴格保護的商業機密。對於在美投資達百億美元規模的大型韓企,收取1.5億美元(約11.7億港元)補貼就要提供上述資料,無疑令人擔憂,「儘管所有補貼都不可避免地帶有先決條件,但美國要求的東西恐怕太多,超出了必要的範圍。」
美國商務部則辯稱,「超額利潤分享」條款估計只會在項目盈利大幅高於預期情況下才會生效,相關條款旨在保障納稅人投資,美國政府也會遵循適當法律保護企業機密資訊。◆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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