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8月,時任港英政府輔政司(Colonial Secretary)兼總登記官(Registrar-General)的駱克(James Haldane Stewart Lockhart)獲授命,對新界地區進行調查,並於其後發表著名的《駱克報告書》(Lockhart's Report)。根據《駱克報告書》,荃灣的陸上居民大約有3,000人,其中大部分為客家農民,以種植稻米為主。當時荃灣約有大小村莊26條,各村人口由數十至三四百不等。
然而,荃灣並非當時新界的人口中心,所以在成為租借地的頭十年,荃灣都沒有設立警署,直至1911年,荃灣第一座警署才建成,設在三棟屋附近的牛牯墩。警署初期由一名歐籍警長及數名印籍警員掌管,後期才有中國警員。
當時的荃灣民風淳樸,夜不閉戶,一般情況下,治安良好,故這簡單的編制,尚可應付。不過,由於荃灣位處新界西南邊陲,面臨海濱,偶有海盜出沒,打家劫舍,為保護鄉民安全,荃灣鄉村的鄉紳聯合成立全安局 (當時荃灣稱為「全灣」),號召鄉中壯碩青年組成更練團,執行治安工作,維持地方秩序、排難解紛,並作為政府與鄉民之間溝通橋樑。
全安局就是今日荃灣鄉事委員會的前身,它在二十世紀初的荃灣扮演着重要角色,除維持地區治安秩序外,也負責管理荃灣市集和荃灣天后宮,而全安局的值理亦會在天后宮處理鄉中事務,協助村民解決問題。其中較特別的是,全安局設有一個市集公秤,以解決市集中的買賣糾紛。
另外,當時的港英政府仍然保持新界各「約」的架構,並委任荃灣各條鄉村的代表(村長)組成「全灣約」。
此外,荃灣也有不少村民到外地謀求發展,和十九世紀的「賣豬仔」不同,到海外發展的村民,不少都從事商業貿易活動,亦有擔任管工等工作,如「全灣約」的三棟屋村代表陳秉緒,年輕時亦曾到檀香山擔任蔗園管工,後來頗有積蓄,滿載而歸。回來後,更購置田地,發展實業。估計由於他曾於美國夏威夷工作,略懂英文,有接觸外籍人士的經驗,故被推舉為村代表,與剛接管新界的港英政府接觸。
其時不少在海外謀生的村民都會匯錢回鄉,以協助在家鄉的親人購入更多的土地或興建新房舍。如三棟屋陳氏來港後,即在老屋場(今大窩口)及鹹田(今德士古道以西)圍海造地,百多年間開拓了不少土地,再加上村民的海外匯款,令陳氏擁有的田地陸續增多。至二十世紀初期,在荃灣天后宮、沙咀(今沙咀道及大河道交界附近),以及今綠楊新邨和石圍角邨附近,都有不少三棟屋村民的農地。這些耕地有好壞之分,如在天后宮一帶的屬良田,而鹹田一帶的田地因為近海的緣故,含鹽量較高,故此收成不及天后宮一帶的稻田多。
◆ 邱逸(中國文化研究院院長、香港歷史博物館歷史教育計劃顧問、香港電台歷史節目主持人、近著包括《香港極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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