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風景
著名女導演張婉婷受母校委託攝製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備受好評,本月初公開在電影院線放映,筆者正打算看,卻傳來電影被兩位女主角投書控訴而撤下,有點可惜。一齣備受好評的名導大作遭受指責而下畫,自然成為新聞,網上意見領袖也分成多派,爭議不休。也正常。
我冷眼旁觀,覺得奇怪,電影雖下畫,但是,該看的人都看了,拍攝的初衷(籌款)、目的據說也達到,獎也拿了──當然後面還可以有更多,怎麼片中人到現在才來反悔?何況還有已公開發行的DVD正在流傳。
撇開當中的政治陰謀論,有人說是涉及私隱,尤其是未成年人(拍攝時)私隱,以致個人資料私隱公署也表示「非常關注」。
翻看公映前的記者會,部分主角及其父母出席,人人笑逐顏開,一片祥和、愉悅的樣子,卻在另一邊廂,原來有人暗自落淚,悔不當初!有人分析說,公映之後,當年的女孩子──今日的成年人面對公眾壓力……
我沒看過該片,無從具體評說,但從各公開資料看,事前都有簽約。中途後悔想退出,也應在公映前就解決了,沒理由現在才來一場沸沸揚揚的「私隱討論」。看過那篇長近萬字的投訴文章,寫得條理清晰、思維成熟,我從行文中卻感覺「詭異」。
每個人都有成長的過程,對女孩子來說,從青澀的少女到進入社會工作的女白領,是一段不斷學習、適應和變化的過程,對人生、對社會的認知也會有變,但曾經的經歷卻是實實在在的成長過程,是記憶,也是歷史,應該尊重當時的自己。
對於藝術家來說,十年也是一個不容易的過程。有人會說,藝術家花了十年時間拍攝,也是為了成名拿獎,但又如何?他們付出了時間、心血,最終能獲社會認可,拿獎是一種肯定,有這想法也是情理之中。
紀錄片不同於可創作的劇情片,它的故事是基於事實,有真實的人物、場景和對話,而不需要演員去演繹和特別搭建的布景或另選場景,真實就是它的最大賣點。所以,紀錄片近年相當流行,也是電影製作人新開拓的片源,雖然市場叫座力沒有劇情片高,但它的製作成本也低。
我在想,這是否涉及學校和學生,尤其是學生家長之間的溝通問題,乃至「利益分配」?學生最初義務拍攝是為幫母校籌款,當這義務完成之後,紀錄片因拍攝得好而作商業公映時,當中產生的額外價值乃至利潤應如何分享乃至分配?這可能是「參與製作」的女主角們及其家長不會不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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