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政府大規模取消「民主派」中人參選立會的資格,包括現任議員,「民主派」會改派「Plan B」繼續參選

第二步:當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介入」事件及取消「民主派」中人參選立法會資格,觸發更多人投票支持「民主派」及配合策略投票,最終取得35席或以上

第三步:特首及律政司展開司法程序取消「民主派」議員資格,因法庭需時處理,故此「民主派」可繼續主導立法會

第四步:政府向立法會提出的所有撥款申請都被立法會否決,政府只能維持一般運作

第五步:立法會否決政府預算案,特首被迫解散立法會,並以臨時撥款方式維持政府運作

第六步:立法會重選,「民主派」或要派出「Plan C」參選,因為「Plan B」也可能被取消資格,但仍取得35席或以上

第七步:立法會再次否決政府預算案,特首被迫辭職及特區政府停擺

第八步:全國人大常委會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中央政府將國家安全法直接適用於香港,解散立法會、成立臨時立法會、下屆特首由協商產生,大舉拘押「民主派」頭目

第九步:香港街頭抗爭變得更激烈,出現血腥鎮壓,港人發動「三罷」,社會陷入停頓

第十步:西方國家對中國實行政治及經濟制裁

資料來源:香港文匯報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