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至今未完成審議工作,勞工及福利局近日表示接納議員意見,將循簡易程序審訊的罪行檢控時限,由原建議延長至1年改為延長至9個月,而未有每星期檢查吊重機、起重機械和吊船的罪行的最高罰款維持在20萬元。

目前,循簡易程序審訊的罪行檢控時限為半年,草案其中一項建議是將檢控時限延長至1年。勞工及福利局近日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解釋,原建議延長至1年,目的是讓勞工處有充足時間深入調查嚴重案件,但有法案委員會的議員提到嚴重意外的調查應盡快完成,局方在詳細考慮意見和檢視搜證程序後,認為可以修訂,將之改為延長至9個月。

就草案原本建議,未有每星期檢查吊重機、起重機械和吊船的罪行,最高罰款會由20萬元調低至10萬元。文件指出,有法案委員會的議員指出,近期發生了多宗涉及機械安全的嚴重職安健意外,認為不應該調低罰款,局方在考慮後同意維持罰款額不變,以維持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