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巴士撞壆翻側意外釀成1死10傷。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21年11月18日晚,一輛接載11名乘客的九巴88K線雙層巴士在大埔公路大圍段失控撞向分岔位石壆翻側,釀成1死10傷。肇事車長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嚴重受傷兩罪,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2個月、停牌5年及須完成駕駛改進課程。暫委法官周燕珠判刑時指出,事發時,車上的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被告意外前合上雙眼及搖頭達16秒,認為他是打瞌睡肇禍,又批評被告作為公共交通工具駕駛者,卻罔顧乘客安危,令事主和家人身心受創,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天眼」揭被告打瞌睡肇禍

被告黃永強(59歲),承認各一項危駕致他人死亡及危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暫委法官周燕珠昨日指出,被告身為車長,有責任安全送乘客回家,但反將他們置於危險之中,辜負了乘客的期望,屬於加刑因素。法庭亦須考慮到潛在風險、實際造成的傷亡及對死者家人的影響。

法官指,意外中的男死者被拋出座位,頭被夾在車與道路間而死,可以想像其家人收到噩耗時所承受的心理創傷。在兩名重傷者中,63歲的乘客傷及背部、左膝骨折,須留醫兩個月,至今要靠枴杖行路,更因意外失去超市收銀員工作;20歲女乘客身體多處裂傷,其中下巴和四肢留下疤痕,至今仍要做激光治療。以上均屬加刑因素。

法官:被告熟路段 非判斷錯誤

對被告在求情稱自己是因為一時判斷錯誤而造成意外,法官表明不接納其說法,認為被告有18年駕駛巴士經驗,駕駛涉事路線多年,熟悉涉事路段,甚至一日之內來往數遍,知道該處大且明顯的石壆,亦沒有阻礙物遮擋其視線,故非一時錯判,又指根據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在巴士撞向分岔路口石壆前,被告曾經合上眼睛點頭和搖頭約16秒,在撞壆前一刻才張開眼睛,認為被告的確有打瞌睡。

法官分別就兩罪以4年及2年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及量刑整體性後,合共判其監禁4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