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敖敏輝)廣東省市場監管局26日發布消息,為支持香港特區居民更加便捷、有效地在內地保護知識產權,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以試點項目形式,對香港特區申請人在內地發明專利的優先審查做出便利安排。根據該試點項目,自2023年1月1日起,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據香港特區《公司條例》成立的公司和香港特區的其他法律實體或組織,可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廣州代辦處和深圳代辦處提交相關申請材料,使符合相關條件的發明專利申請可在內地獲得優先審查。

越來越多的港人在內地申請發明專利。圖為港人梁子斌展示研發的智能火警預警平台。(香港文匯網記者敖敏輝 攝)

記者了解到,該試點項目所適用的發明專利申請需為香港特區申請人在內地處於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專利申請,其技術領域屬於《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的技術領域,相關申請分類號落入《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與國際專利分類參照關係表(2021)》範圍。

據介紹,香港特區申請人可通過當面提交或郵寄方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廣州代辦處或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深圳代辦處服務窗口提交專利優先審查申請材料,但不能向兩家代辦處重複提交同一專利申請的優先審查請求。

辦理流程有專門的指南。其中,申請材料共涵蓋5方面,包括《申請優先審查請求書》、主體資格身份證明、現有技術信息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專利技術所屬的相關技術領域、全體申請人同意優先審查的申明和請求文件真實有效的承諾書,並蓋章簽名)和委託書。具體申請流程方面,申請人首先要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廣州代辦處或深圳代辦處提交申請材料(只能選擇其中一家),通過窗口或郵件均可。代辦處審查申請材料後,將及時完成推薦工作,上報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於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代辦處將及時告知審查結論和依據。值得一提的是,相關業務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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