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八準則 須自覺維護國安 遏止惡劣言行
特區政府教育局昨日公布新制定的《教師專業操守指引》,歸納出專業信念、恪守法治、以身作則、廉潔公正、盡忠職守、關愛學生、尊重私隱和維護專業,共八大項教師專業操守準則,並因應各準則列舉說明了多項教師「應該」和「不應」做的行為。《指引》強調,教師應該正確理解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自覺維護國家安全,培養學生正確國家觀念,不應該鼓吹違反社會秩序言論,及宣揚或表達仇恨及暴力,如有嚴重失德者可以被「終身停牌」。局長蔡若蓮昨日表示,《指引》清晰說明教師應有的專業操守及行為規範,目的是要保障學生的福祉和守護教育專業,以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 ◆香港文匯報記者 金文博
2019年的修例風波揭露香港有部分教師肆意偏離專業傳播不當意識,令大批青年學生被捲入政治風波與違法事件中。早前,教育局提出在過去原則性的《香港教育專業守則》以外重新制定《指引》,為教師操守及行為定明規範。
旨在保障學生 守護教育專業
《指引》於昨日正式公布。蔡若蓮在接受傳媒訪問時強調,立德樹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務,教師是學生的楷模,其言行、操守和價值觀對學生影響深遠,希望藉《指引》讓教師將教育專業和個人修養結合,以德育人,以保障學生福祉和守護教育專業。
她指出,《指引》在制定時是考慮了香港教育體系的實際情況和現行法例,同時參考了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教師專業標準等文件,從而歸納出教師應有專業操守八大準則,涵蓋個人修養、師德及教學專業要求,又列出在相應準則下教師40項「應該」及32項「不應」做的行為例子。
蔡若蓮表示,《指引》內容可對應教師個人,對待學生、同儕和家長,以及社會三方面作出規範,例如個人層面,教師應以身作則,言行端正有度、儀容端莊得體,謹慎運用及妥善管理社交網絡平台,不應使用粗言穢語,作出詛咒、侮辱或謾罵的言行,或傳遞或轉發不雅、不真確或不良的信息或資料。
同時,教師應愛護關心每位學生,與家長友善合作,及與同儕建立團隊協作文化,不應以任何原則或形式歧視、嘲諷或羞辱學生,在未獲校方批准及通知家長前為學生安排校外活動,或破壞同儕的協作文化。
要求識法守法 舉報違規行為
《指引》並要求教師在恪守法治的準則下,應該正確理解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不應鼓吹違反社會秩序的言論,或縱容校園內任何潛在違法違規的活動,如發現校園內有任何潛在違法違規活動時,按照法律、相關規章指引及具體情況適當地向學校管理層、警方及/或有關部門舉報及處理。
蔡若蓮強調,《指引》中「應該」及「不應」的行為例子並非詳盡無遺。教師應以保護學生福祉、守護教育專業、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為原則,判斷應該做及不應做的行為,教育局亦會適時檢視,更新行為準則說明。
關於《指引》的落實,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教師需要仔細掌握相關要求,學校及辦學團體亦可參考《指引》以訂定員工行為管理措施和專業發展計劃,遇有教師涉失德或違法亦可參考《指引》跟進處理。教育局則會按《指引》處理相關投訴及懲處註冊事宜(見另稿),同時安排專業發展及培訓,及表揚表現優秀的教師,建設德才兼備的教師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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