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提交輸入外勞申請

勞工處針對職位薪金、本地人力市場情況等諮詢專業團體/人員,派員巡查檢視院舍申請是否合理

院舍透過指明途徑(通常為勞工處招聘)招聘本地人手(薪金不得低於輸入外勞薪金)

4星期後,院舍若未聘得本地僱員,提交本地招聘結果

勞工處檢視招聘結果是否合理,僱主是否有誠意進行本地招聘

勞工處擬定意見,並交由勞顧會審視

政府核批/拒絕申請

註: 特別計劃下提交輸入外勞申請與本地招聘可同步進行; 特別計劃下會省略;現行流程時間約為5個月,特別計劃縮短至約2個月

資料來源:勞福局、勞工處、社署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