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塘一地盤昨日發生致命工業意外,涉事承建商是今年9月安達臣道地盤發生塌天秤事故、釀成3死6傷的同一承建商。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罰則太輕,承辦商多次違法,只會作出微不足道的罰款,一名工人的生命似乎僅值區區數萬,處罰毫無阻嚇作用;而且承建商即使多次違規,仍無礙其繼續投得政府工程,難怪致命工業意外層出不窮。生命無價,政府不僅要修例提升罰則,更應將工業安全作為投標政府工程的最重要指標,對屢犯不改的承建商除了給予停牌處罰,更要取消其競投政府工程的資格,以儆效尤,切實防範嚴重工業意外重演。

根據現時《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6個月。翻查近年已完成法律程序的致命工業意外,承建商即使被成功定罪,罰則最高平均不超過7萬元,相比於動輒過億的工程費用,根本是九牛一毛。此次涉事的承建商過去兩年共有7次被定罪的紀錄,當中罰款最高只是22,000元。2020年因違反職安健法例而被定罪者中,屢犯者佔約32%。重犯情況多年維持高水平,反映罰則如「無牙老虎」,難以提升承建商對職安健保障的重視。

更不能接受的是,發生致命工業意外後,勞工處僅即時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要求涉事承建商迅速改善違規情況及提出檢控,卻不會妨礙此承建商其後繼續投得政府工程。此次涉事的承建商,兩年7次被定罪,房委會及房協卻繼續將多個大型房屋發展項目判予其承建。違反職安健條例只受輕罰,又不影響接標政府工程,等同縱容承建商漠視工業安全,令致命工業意外宗數近年維持在20多宗,一直居高不下。

工業意外一宗也嫌多。雖然政府正着手修訂法例以提升罰則,包括將最高罰款額增至1,000萬元。在修例前的空窗期,勞工處、屋宇署、發展局等部門仍可根據現行法例,加強執法監管,預防工業意外。有勞工界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應認真考慮對多次出現致命工業意外的承建商,作出暫停其「一般承辦商牌照」的處罰,增加阻嚇力。申訴專員亦曾指出,勞工處可透過巡查建築地盤及執法,遏止建造業的不安全操作;屋宇署亦可按《建築物條例》,因應承建商違反職安健法規被定罪的情況,拒絕其註冊申請或對其紀律處分;至於政府工務工程,發展局可按《承建商管理手冊》,對在工程項目發生嚴重事故或違反工地安全法例的承建商採取規管行動,包括暫停該承建商競投工程,甚至將其從認可名冊除名;發展局的標書評審機制,亦會為承建商過往安全表現和工地意外率評分,分數將影響其獲批工程合約的機會。

保障工人工作安全,政府責無旁貸,而且應該施加更大力度。以停牌、取消獲批政府工程合約手段等處罰屢屢違規承建商,效果或許更加直接,更能促使承建商認真汲取致命工業意外屢禁不絕的沉痛教訓,以切實行動提升職安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