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9年11月11日本港多個地區發生示威衝突,一名救護員在旺角涉嫌參與暴動及襲擊一名內地青年。被告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另一項有意圖傷人罪獲准存檔法庭,法官梁嘉琪今日(12日)中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行為與其救援志向相違背,判監28個月。
控罪稱,被告歐陽俊輝(30歲),在2019年11月11日於九龍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及有意圖而非法及惡意傷害楊學志。案情指,案發當晚有逾200名示威者佔據於旺角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的馬路。內地青年楊學志在晚上約9時半行經附近並用手機拍攝示威情況,有人問他「你拍什麼?」事主以普通話回答「我沒拍什麼!」事主遂被包圍受襲。期間身穿灰色連帽衫及黑色長褲的被告加入施襲,同時用右手打楊的頭部兩下,再雙拳打其頭部及頸部最少五下。事主被追打至滿頭鮮血,失去知覺,送院檢查後,發現他的右眼眶有血腫,頭皮裂傷及左手中指開放性骨折等傷勢。警方翻查片段後,在翌年9月底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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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存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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