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於去年10月刊憲生效,將起底罪行刑事化,令私隱專員公署變身「有牙老虎」,打擊起底致網上公審霸凌的歪風。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在港島區拘捕名一名35歲已婚女子,懷疑因不滿丈夫有婚外情及反擊「小三」,涉嫌起底「小三」資料放上社交平台「唱衰」報復,披露的資料包括對方姓名、出生年份及工作地點等個人資料,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連同該宗個案,至今已經有12人涉嫌觸犯相關罪行而被拘捕。香港文匯報在整理有關的個案後發現,情財糾紛和個人仇怨是目前觸犯「起底」罪行的主要動機。
私隱專員公署早前接獲相關舉報及經調查,顯示該宗起底案涉及一段婚外情。被「起底」的女事主與被捕女子的丈夫,於2019年至2021年間曾有感情關係,但最後兩人分手。女事主疑不忿這段婚外情未有開花結果,將這段關係曝光給女疑犯「示威」。
由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期間,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群組上先後發布了3條包含女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女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及指控。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女事主的中英文姓名、別名、出生年份、居住地區、工作地區,以及她的職業和照片。私隱專員公署根據舉報及經調查後,昨日拘捕涉案的「正印」。被捕的女子35歲,已獲准保釋,案件仍在調查中。
聲稱遭騙財 網爆事主資料
前日,私隱專員公署落案起訴另一名36歲女子,涉嫌從事網上買賣活動期間因金錢糾紛,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共14項罪行。
調查顯示,女被告從事網上買賣活動,被起底的事主曾是其供應商,兩人由商業夥伴關係其後演變成金錢糾紛。
2021年12月期間,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約14個不同的群組上發文,聲稱有人騙財,文中披露了事主與其丈夫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電話號碼及相片。私隱專員公署於2022年7月26日拘捕被告,案件將本月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這是在「起底」刑事化後,私隱專員公署第四宗落案起訴的個案,其中一宗已定罪。
起底案多涉情財糾紛
據香港文匯報根據私隱專員公署拘控的12宗個案中整理顯示,起底罪行的犯案動機涉及市民生活中的各種糾紛,包括「貼街招」追債、情侶分手、工作結怨、財務糾紛、業主租客衝突和婚外情等,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報復。
這些起底一般是指透過網上搜尋器、社交平台及討論區、公共登記冊、匿名報料等方式,將目標人士或其相關人士(如家人、親友等)的個人資料搜集起來,並在互聯網、社交媒體或其他公開平台(例如公眾地方)發布。
在法例修訂前,這種歪風在網上盛行,引發網民公審和評論,並引發網上欺凌,隨着私隱專員公署根據法例賦予執法權,相信有助遏止歪風。私隱專員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而《私隱條例》同樣適用於網上世界,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或轉載起底訊息前都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
起底刑事化後被拘控案件
感情糾紛
◆35歲女子疑不滿「小三」與其丈夫有婚外情,在一網上社交平台發布該「小三」的姓名、出生年份、相片及工作地點等個人資料。
◆27歲男子與女友分手後,在不同社交媒體平台冒認舊愛開設賬戶,披露對方個人資料,致不少陌生人聯絡受害人意圖交友。男子承認7項控罪,是起底刑事化首宗定罪案件。
租務糾紛
◆59歲女業主疑因租金糾紛,於今年3月在社交媒體平台群組中,發布租客的個人資料包括照片。
◆36歲男子因租務糾紛在社交媒體平台,發布了大學生女租客的個人資料,並對事主的父母作出負面評論及指控。
僱傭糾紛
◆48歲男中介疑與臨時僱員就薪金及工作編配發生糾紛,涉披露對方的身份證副本等個人資料,並備註「永不錄用」。
財務糾紛
◆37歲男子因外傭無法來港工作,而就合約事宜與外傭中介公司有金錢糾紛,在社交媒體平台披露中介人個人資料及作出負面的評論及指控。
◆46歲男子與商業夥伴因金錢糾紛而拆夥,在對方公司大廈外牆及周邊貼大字報,披露對方姓名、照片、公司名稱等個人資料。
◆36歲女子與網購商業夥伴因錢反目,於社交媒體平台約14個不同的群組上發文披露對方與其丈夫的個人資料,並聲稱受害人騙財。
◆41歲男子疑涉商業糾紛,在不同社交媒體平台上披露3人的全名、別名、電話號碼、任職公司及公司職位等個人資料。
◆31歲男子因金錢糾紛在社交媒體平台兩個不同群組上披露兩人的姓名、手提電話號碼、職業、住址及僱主名稱等個人資料。
工作糾紛
◆31歲男子與受害人因工作結怨,最終被公司解僱,在網上披露受害人的姓名、手提電話號碼、居住屋苑名稱及私事等。
煽仇煽暴
◆23歲男子在社交媒體平台披露警務人員及70位立法會議員以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和住址等。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資料來源: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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