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書蘭)國家「十四五」規劃支持香港建設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為加強數碼環境的版權保護,保障香港創意及科技產業的營商環境,特區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並於昨日獲三讀通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在會上表示,《條例草案》的通過除了是持續維持香港版權制度健全和具競爭力的一個里程碑,同時會為香港日後與不同持份者進一步討論其他版權議題奠下穩固基礎,包括會盡快確定「安全港」制度的《實務守則》的內容和安排刊憲實施。
言論表達及創作自由增保障
是次修例已分別得到三屆立法會的相關法案委員會支持通過,惟過往兩次的立法程序均未能在當屆立法會會期屆滿前完成。是次修例因應科技發展,賦予版權擁有人科技中立的專有傳播權利,確保他們的版權作品以任何電子傳送模式向公眾傳播都會得到保護;訂定相關侵權行為的刑事法律責任;新增為評論時事等目的而使用版權作品提供版權豁免;增訂「安全港」條文,訂明聯線服務提供者在獲告知其服務平台上出現侵權活動後,採取合理措施限制或遏止有關活動,就只須承擔有限的法律責任等。
丘應樺在會上表示,目前《版權條例》下提供的所有版權豁免,例如為批評、評論、新聞報道、研究及私人研習的目的而使用版權作品,在修例後均不受影響,繼續有效。在現行的版權豁免的基礎上,修訂條例新增了多項版權豁免,包括為戲仿、諷刺、營造滑稽及模仿、引用版權作品,以及評論時事的目的而使用版權作品提供豁免,涵蓋現時許多互聯網上常見的發表言論及表達意見的行為,以增加對言論、表達及創作自由的保障。只要符合相關的豁免條件,這些行為不會構成侵犯版權。
因此,相關的修例建議會為版權作品使用者提供比現時法例更多在使用他人版權作品時可適用的豁免。
《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主席馬逢國表示,是次修訂是以《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為基礎,修訂內容經過多年討論而達成,平衡了不同持份者的權益。他強調,香港的創意工業深受網上盜版影響,特別是串流侵權等。今次修例將有效保障文化藝術的創作者和企業,讓他們的創意能在數碼化的環境下得到合理回報,確保他們能夠持續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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