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長荣 全國政協委員 立法會議員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理事長

習近平主席在今年七一重要講話中明確要求香港「不斷增強發展動能」。要切實有效落實這個要求,就要認真審視、思考香港的經濟結構,認清現有產業動能的優勢和短板,以新的經濟增長點充分發揮傳統優勢、補上開創新局面的短板。這個新的增長點,既包括開拓新的發展空間,也包括新的產業支撐。新一屆特區政府的施政藍圖,已經把綜合發展300平方公里的「北部都會區」作為開拓新發展空間的重心,又把發展以創科產業為主打的新興產業,作為提升整體經濟能量和競爭力的抓手。「北都區」是增強發展動能的「航空港」,創科產業是增強發展動能的「發動機」。在這樣的意義和維度上審視和理解,「北都區」和創科產業的發展就能高度契合、相得益彰。

國家「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出,香港建設「八大中心」,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除了傳統的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外,其中被寄予厚望的一大中心是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創新科技產業是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產業,以美國為龍頭的發達經濟體掌握着創科產業的先行優勢,以中國為代表的新興經濟體則急起直追、成就傲人。香港擁有處於國際前沿的基礎科研實力,但創科產業生態仍處於發軔階段,創科產業全生態遠未形成,要以創科產業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增強經濟發展動能,必須順應產業發展規律,以政府力量全面塑造香港創科產業嶄新生態;而正處於規劃階段的「北部都會區」,應該成為創科產業生態的核心落點。

香港是一個高度自由、追求個體和企業價值實現、充滿活力和創造力的經濟體。同時,香港資本充盈,法制健全,人才匯聚,商業氛圍濃厚,資訊流動無阻,各種產業發展要素齊備。但香港的創科產業發展卻貽誤了先發優勢,20多年前以建設數碼港為代表的施政遠見,卻沒有結出創科產業的纍纍碩果;雖有一些創科企業在香港孕育誕生,但巨型創科企業始終未能出現,整體創科產業集結始終未能形成,而附近的大灣區內地城市尤其是深圳卻後發先至,創科產業蔚然成勢、如日中天。

港創科產業發展缺什麽

許多人都說創科產業好、非常重要,也有許多人說香港必須發展創科產業,認為香港有很好的條件發展創科產業,但香港的創科產業發展始終缺乏突破性發展,到底是怎麼回事?香港發展創科產業,真正缺的是什麼?問題還要從市場力量、產業生態、政府行為的相互關係中尋找答案。

香港是一個有百多年歷史的傳統自由資本主義市場。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中,資本逐利的本質主導、主宰了一切商業行為。既然房地產炒作、股市債市利率市場運作可以獲取豐厚而持續可預期的回報,高投資強度、高風險代價、尤其需要深耕耐性的創科產業,就成為本地資本的「雞肋」,巨型市場主體已經形成對於樓市和傳統資本市場的路徑依賴,社會整體追求「搵快錢」的急功近利多於創新開拓,這就難於形成創科的產業協同。

其次是產業結構的缺失,同樣具有致命性。創科產業和任何其他產業一樣,需要完備的產業鏈條作為發展基礎和領先主導,雖然說,香港作為一個小型而高度開放的經濟體,不可能也不應該追求完備的產業體系,而應該在更加高效、精細的產業分工中揚自己所長、也用別人所長;但產業結構過於偏重金融、房地產和各類服務業,令創科產業發展的產業鏈條和全生態始終處於明顯的「虛焊」和「虛脫」狀態。儘管從理論上來說,內地尤其是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全產業鏈條完全可以為香港發展創科的生產所用,但在與內地體制機制對接尚未成熟形成的大背景下,就難以主導產業延展乃至產品及行業的話語權,容易淪為產業分工、配套的被動。

第三也是最致命的,是在發展創科產業上政府力量的缺位。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中,政府一直將「積極不干預政策」奉為圭臬,將政府職能和責任定位在營造公平營商環境上。但「積極不干預」這一施政思維,在信息時代和智能時代已經完全不合時宜,知識密集、人才密集、資本密集的高風險創科產業,需要政府以產業政策為核心的引領和加持。香港本來有諸多有利創科產業強大的要素———多家世界100強的大學,科研的能力和成果不弱;有成熟、強大的資本市埸;有與國際規則脗合的全方位連接;有與內地14億人口市場的無物理和化學障礙的先天依靠等等,但這些優勢像明珠閃閃發光而獨立存在,只有通過政府的力量串連起來,互為作用,連成創科產業的寶貝珠鏈,構築1+1大於2的產業效能,才會推動形成從願景到動力、從動力到行動、從行動到成果周而復始的產業生態和優勢循環。

制定傾斜性產業政策

問題的形成並非一朝一夕,解決問題卻要只爭朝夕。行政長官李家超提出「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理念,正是基於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基於徹底的求真務實態度。在發展創科產業、賦予經濟發展新動能的這個關鍵突破口上,建議政府以建設全生態創科產業系統為目的,制定具有傾斜性的產業政策,進行產業功能和產業空間的布局、規劃,並且提供有針對性的優於其他地區的配套優惠政策。

具體行動包括:

一、在「北部都會區」迅速設立、培育「創科成果及創意」的世界性交易市場,類似美國矽谷、斯坦福大學附近的「創科交易酒吧街」一樣,聚集國際上創科創意雛型乃至成果在香港的交易、轉化,使其成為創科研究者、策劃人、創業者、企業、創科行為信息、國際風險資本乃至市場「掮客」等創科生態關聯各方的交匯處、接合地,實質帶動創科氛圍和產業鏈接。

二、建議政府新增創科產業投資移民,類似當年「沙士」後的「資產投資移民」,不同的是,創科產業投資移民必須在香港開設創科企業進行至少1,000萬港元的投資,且在企業上市前7年內(與永久居民周期相若)不能撤資,如果投資企業上市後可以自由進退、取捨,目的是既增加了創科產業的「活水」,更可以使內地乃至全球關注及參與香港創科產業的發展,促成全球市場力量和家庭行為賦能創科產業。

三、仿效深圳,在「北都區」規劃建設「人才公寓」,化解創科人才因香港居住成本過高而卻步的難題。

四、政府新成立的「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應最大限度安排投資配置比例,投向本土創科產業主體,扶持企業初創,形成市場引導、聚合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