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江浩 民建聯培訓委員會副主席 香港教育界職工會聯會副主席 教聯會理事
根據《教育條例》第42條規定,任何人士如在學校任教,必須為檢定教員或准用教員。只要向教育局申請成為檢定教員,即完成教師註冊,可以受聘於任何一間學校。教師註冊制度最近引起立法會議員關注,有議員提出議案討論教育局檢討現行教師「終身」註冊制度,要求教師定期通過進修和考核,才獲「續牌」,以保障本港教育質素,並為有效落實愛國教育打好基礎等。
社會大眾對教師專業有一定期望,因為有了教師專業才能保證教育質素。相信大部分市民尤其關心子女成長的家長,對於教師接受定期考核和進修才可以續期註冊的建議,一定持正面態度,正如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在回應議員質詢時亦表示局方對此持開放態度。問題在於教師註冊制度無論是「終身制」或改變為「續期註冊」措施,仍無法杜絕一些專業操守失當或失德的教師進入校園。
就以早前「楊怡斯事件 」為例,一名涉及多宗爆炸案的極端恐怖組織「九十二籖」成員楊怡斯,在獲准保釋後,竟然在九龍區某小學任職近兩年,簡直是匪夷所思。雖然楊怡斯不是教師,但事件也反映學校在聘任上有所疏忽。學校肩負傳承知識、熏陶品格的重要職責,學校職員的言行對學生成長影響深遠。在這事件中,校方明知楊怡斯正在保釋候審,聘任前竟然沒有向楊怡斯查問所涉及的案件,完全沒有警惕。說到底,學校應按照《教育條例》及學生的利益選任職員,這在聘任教師時尤其重要。檢討教師註冊「終身制」,能發揮把關作用,確保學校聘用的教職員都具專業和品德水平。不過,正如蔡若蓮局長所言,學校在三方面即教師入職、管理和監察是否符合條例要求有一定職責。如果校方管理混亂或者有人存心包庇,一些行為失德失當的教職員仍可堂而皇之走入校園。
在新形勢下,教育局在教師註冊方面,當然可以有一些優化措施,例如在批准教師註冊時,須嚴格審核其專業資格及其他刑事紀錄,特別是,否涉及性罪行紀錄等。但更迫切的是,教育局需考慮重設教師新操守議會,設立有效機制處理在職教師失德及違法個案,嚴重者根據相關條例取消其教師註冊。蔡若蓮表示,將於2022年底推出《教師專業操守指引》,這值得充分肯定。期望重新修訂的指引,與新的操守議會發揮相輔相成的作用,短期內重整市民對全港教師專業操守的信心,這比專注討論修改教師註冊制度來得實際及有效。相信市民樂見的,不只是修改教師註冊制度,更重要的,是不要讓一些失德違法的教師在校園出現。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