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內地首個推廣「尊嚴死」和「生前預囑」的「選擇與尊嚴」公益網站成立。

◆2013年,北京生前預囑推廣協會創立。

◆2019年,江蘇省老年病醫院曾試行「生前預囑」,但直到2021年,推行已基本擱置。

◆2021年3月26日,深圳市生前預囑推廣協會正式成立。

◆2022年6月23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其中第七十八條規定:

收到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提供具備下列條件的患者生前預囑的,醫療機構在患者不可治癒的傷病末期或者臨終時實施醫療措施,應當尊重患者生前預囑的意思表示:

(一)有採取或者不採取插管、心肺復甦等創傷性搶救措施,使用或者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統,進行或者不進行原發疾病的延續性治療等的明確意思表示;

(二)經公證或者有兩名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見證人不得為參與救治患者的醫療衞生人員;

(三)採用書面或者錄音錄像的方式,除經公證的外,採用書面方式的,應當由立預囑人和見證人簽名並注明時間;採用錄音錄像方式的,應當記錄立預囑人和見證人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