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平等機會委員會今天(15日)公布推出《聾健司法平等:供殘疾人士、法律工作者和參與司法程序人士參考的指引》,提供與聾人和聽障人士溝通的指導原則,以及就不同訴訟過程提出可行和適當的便利措施建議。

相關指引旨在為聾人和聽障人士,以及法律工作者,包括律師、大律師、法官、司法人員、法律援助主任和法院行政人員,提供實用工具和資源。指引提供了與聾人、聽障人士和手語傳譯員溝通的注意事項和一般原則,並特別訂明了與他們溝通時的宜忌,例如找一個光線充足及安靜的地方、說話前要引起聾人和聽障人士的注意、與聾人和聽障人士保持良好眼神接觸、避免使用複雜字詞及用語等。

平機會行政總監(營運)朱崇文表示,香港的聾人和聽障人士具有多元特質,須緊記與他們溝通並沒有一套適用於所有人的溝通方法。朱崇文建議,所有與司法體系相關的公共機構,包括法庭、法律援助辦事處、警署等,應盡量預備多種不同形式的輔助服務和科技,以切合不同聾人和聽障人士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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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