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鈺)為持續提升學校管理效能,教育局昨日向全港學校發通告,公布優化「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的推行細則和多項新措施。在學校的自我評估方面,由2023/24學年開始需要匯報的表現評量項目會增加至25項,新增項目包括國民教育經歷、學生體適能表現、學校資源運用的數據或資料等。校方每年都要向校董會報告及提交予教育局,藉此推動學校問責與反思改進。
「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於2003年起推行,以配合校本管理實施。教育局早前委託香港大學就有關架構進行效能研究,再結合多年來的學校自評經驗,提出多項優化措施。
在學校自評工作方面,為配合中學和小學教育課程指引在2017年和2022年先後更新,在今學年起,教育局要求學校自評時,需要更聚焦於課程指引強調的7個學習宗旨,並以此作為反思點,綜合運用香港學校表現指標和自評資料及數據,從整體角度評估培育學生的工作成效。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運用數據的能力,學校自評時的「學校表現評量」清單會增至共25個項目(以中學計,小學適用項目較少),其中3個項目為新增,包括學校資源運用、國民教育相關的學習經歷,以及體適能表現。學校須每年透過問卷或評估套件等蒐集數據並提交予校董會和教育局。
師訓增設STEM/STEAM培訓數據
部分現有項目之下亦會新增子項目,如教師專業培訓一項會增設國民教育和STEM/STEAM教育相關的培訓數據,高中科目選擇一項則會增加修讀應用學習或其他語言的數據。在學生對國家和學校的態度(小學)/情意發展(中學)一項,小學部分會加入有關國民教育的副量表,中學則會採用評估套件新版本。
教育局按需要上載重點視學報告
架構中的校外評核會沿用目前的程序和做法,由教育局質素保證分部會繼續核實學校自評的成效,並提供回饋改善建議,促進學校持續發展。而由2023/24學年下學期起,教育局將於網頁上載外評報告的總結章節,及按需要上載重點視學報告,讓公眾知悉提高透明度。
教育局表示,會於12月舉行簡介會介紹優化架構措施,明年4月起則會分階段舉辦研討會暨工作坊,協助學校加深了解相關資訊。詳情可瀏覽局方的學校教育質素保證網頁(https://www.edb.gov.hk/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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