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根據獨立委員會調查報告,當年蘭桂坊發生人踩人慘劇涉及多個因素及隱患,包括現場人群極度擠迫,有公眾娛樂節目舉行,以及現場有斜路及濕滑、警方未實施人潮管制,以及有人醉酒、噴霧、推擠、交界路口的人潮匯集及有人逆流往上行等,皆可能導致有人跌倒,而大量擠壓的人群因前方有人跌倒致造成骨牌效應,並引發慘劇。

根據獨立委員會當年的調查報告,警方當時派駐118名警員在場維持秩序,但沒有意圖去控制人群數量,只勸喻一對推着嬰兒車的夫婦及一名坐輪椅的人士切勿進入,亦正因沒有管制人潮,才引致具危險性的過度擁擠。報告又提到蘭桂坊人群極度擠迫,主因之一是有公眾娛樂節目舉行,當日的舞台猶如「磁石」般吸引人潮,而商業電台為節目申請活動牌照時預計人數只有1,000人。

調查報告又將意外的關鍵時間收窄在0時01分02秒至0時08分04秒之間,雖沒有一個獨立目擊者可清晰說出事發時情況,但確定當時差不多同一排的若干人失足跌倒後,尾隨的人潮繼續向前擠壓,造成骨牌效應,直至出現目擊者所形容的「人牆」。而當晚現場路面充斥香檳、啤酒、噴劑、泡沫而變得濕滑,加上路面有斜度,推擠等皆可能導致人跌倒。

禁設舞台設置免人潮聚集

為免日後舉行大型的活動發生同類悲劇,報告中亦列出多項改善建議。包括警務處、消防處、中西區政務處、市政總署和蘭桂坊協會針對參與大型活動的人數進行評估及執行必要的人潮密度和年齡限制措施;分開出入口、控制出入口人潮密度,以及實施人潮管制,包括人潮單向移動的措施;禁止在蘭桂坊作任何舞台設置或其他吸引注目的行為,以防大量人潮被吸引至一個地點;將路面改為粗糙的表面、安裝欄杆及行人路增加梯級。

設交通配套接載人群離開

報告亦建議在計劃活動前盡早給予通知,以便作任何需要的預防措施;在活動前舉辦宣傳活動需強調安全規則;劃出行人專用區;設立觀察點;派出警員於人群中巡邏,監控活動場地的邊緣位置,當有需要時可採取快速行動以控制人群的行為;與活動主辦單位合作,準備應變方案以應對天氣、交通、火警等情況發生;採取有效方法與吵鬧人群進行溝通,以及安排額外交通工具以配合人潮,包括額外的列車及巴士以接載人群前往或離開場地等。